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04月19日 04:45 中国证券报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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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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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采用上证国债指数及中证红利指数衡量基金的投资业绩,其主要原因如下: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证红利指数挑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股票作为样本股,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高股息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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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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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明显出现放缓趋势,各经济体货币政策出现趋向宽松,美联储暂停加息,前瞻指引转向明显。

  国内方面,虽然工业生产进一步下滑,但是金融数据见底企稳,融资条件出现改善的迹象,中美贸易谈判出现转折,基建托底,地产投资韧性仍存。

  风险偏好明显提升,股市各指数出现30%以上反弹,转债发行放量,低价转债基本消灭殆尽。债券市场呈现弱势震荡行情,拉长整个季度看,利率曲线明显陡峭化,长端利率基本没有资本利得,在违约常态化的过程中,信用利差持续走阔。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低利率大概率是长期走势,债券市场整体风险不大,票息收益仍然是关注重点,并积极利用骑乘效应赚取较为稳定的收益。

  股票部分采用稳健的全市场选股策略,坚持选择盈利能力强、成长性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估值合理的股票。不过分暴露行业与风格上的风险,持股平衡分散,基于基本面因素的选股降低了换手率与交易成本。使用波动率水平控制仓位与权益资产的波动幅度,以获取持续稳定的权益配置与选股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331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17%;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258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0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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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民生银行(600016)2018年11月9日被银保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民生银行因(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三)同业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四)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五)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六)票据代理未明示,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七)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八)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共罚款3360万元。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本基金权益部分是以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民生银行作为高股息率股票是业绩比较基准重要成份股,考虑到其高分红的投资价值,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在本报告期内继续保持对其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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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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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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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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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9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王彦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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