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04月13日 03:58 证券日报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19-008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8]792号),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00万股,发行价为2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8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57.7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214.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19日全部到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279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6,723.7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上海普陀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A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分别用于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576.34万元,具体明细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808.95万元,预先投入待置换金额27,803.1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18年10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811号《关于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803.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际置换27,803.16万元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8,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万元;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地素时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地素时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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