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30日 04:22 中国证券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致力于清洁能源、新能源等领域的发展。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与开发,主要以水电、风电为主,水电、风电具有优先上网优势,公司在电力为主的基础上进行相关多元投资,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的生产、销售业务和相关多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至2018年底,公司权益装机容量为51.94万千瓦,其中,水电权益装机容量36.18万千瓦、占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的69.7%;风电权益装机容量15.76万千瓦,占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的30.3%。水电板块,公司目前拥有水库17座,另有牛二电站水库、牛头山电站水库两座非控股水库,电站22座,另有牛头山电站、牛二电站两座非控股电站;风电板块,公司目前拥有控股风电场四座,非控股风电场一座,在建风电场一座。

  本报告期公司完成水力发电量106,425 万千瓦时,较上年度减少了7.38% ,完成水力售电量 104,154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4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降雨量比上年度减少,导致水力发、售电量比上年度减少;公司完成风力发电量27,234 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4.02 %,完成风力售电量26,521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53.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正式进入生产经营期。

  (二)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发展趋势

  2019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电力工业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在世界能源格局深刻调整、我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环境资源约束不断加强的新时期,电力工业发展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挑战。按照“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发展战略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国家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为电力行业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十三五”期间电力发展的基本原则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清洁低碳、绿色发展,优化布局、安全发展,智能高效、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发展,保障民生、共享发展”。公司将顺势而为,积极准备,加强对市场规则的研究,不断提升公司效益。

  (2)社会用电情况

  ①根据2019年1月18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的数据: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68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创2012年以来增速新高。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第二产业用电量47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用电量108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2018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862小时,同比增加73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613小时,同比增加16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361小时,同比增加143小时。2018年,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12439万千瓦,其中,水电854万千瓦,火电4119万千瓦。

  ②根据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2019年1月15日“福建省电力安全监管简报”(2018年 第24期(总第300期))发布的数据: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累计用电量223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8%。最高用电负荷3666.65万千瓦(8月13日),同比增长4.39%。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发电厂累计发电量2411.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5%,其中:水电发电量283.4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3.89%;火电发电量1381.81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23.12%;新能源发电量746.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0%。最高发电负荷3797.39万千瓦(8月13日),同比增长3.87%。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发电业务是公司业务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水力发电和风力发电。是电力产业链的发电环节,相对电网企业,处于弱势地位,由于水电、风电生产均属清洁能源,电调顺序靠前,与火电相比,来自电网的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公司目前是宁德市唯一以经营清洁能源发电为主营业务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狠抓安全生产,强化经营管控,规范内部管理,经过公司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公司项目建设成效明显,企业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5,78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4,353万元,减幅38.11%;实现营业利润-36,9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475万元,减幅为765.87%;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03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297万元,减幅为1,828.18%,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水电行业、地产行业净利润减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及船舶行业参股公司投资损失增加所致。

  (1)电力板块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风力发电,公司目前所属十一家水力发电分公司、三家水力发电控股子公司、三家风力发电控股子公司。公司下属二十二座水力发电站分布在福建省宁德市除古田县以外的其他县(市、区),并主要向宁德市电业局或其下属各供电分公司趸售上网电量;公司下属三座风力发电站,主要向辽宁省电力公司、吉林省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公司趸售上网电量。公司水电上网电量目前执行综合上网电价为0.3548元/千瓦时(不含税);风电上网电量目前执行综合上网电价为0.5253元/千瓦时(不含税)。

  本报告期公司完成水力发电量106,425万千瓦时,较上年度减少了7.38%,完成水力售电量104,154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4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降雨量比上年度减少及降雨月份不平衡,导致水力发、售电量比上年度减少;公司完成风力发电量27,234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4.02%,完成风力售电量26,521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3.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正式进入生产经营期。

  (2)地产板块

  本公司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及武汉楚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地产项目,“闽东国际城 “、“泰丽园”、“泰怡园”、“泰和园”等项目均获得市场认可。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273万元(其中房地产销售收入2,8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1.75%,实现营业利润-24万元,实现净利润-484万元。

  2018年主要财务项目变动如下:■

  2018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运行管理,电力主业经营总体平稳

  一是围绕年度主业经营目标,狠抓关键经营要素,加强水电运行管理,尤其是加强梯级水库电站及中型水库调度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电价调整工作,在上半年各电站流域内降雨量减少及下半年局部短时间内降雨集中造成水库溢流弃水,以及第8号强台风“玛利亚”正面袭击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保持发电量总体平稳,全年完成水电主业发电量106,425万千瓦时,较上年减少了7.38%;二是提高风电运营管理水平,加强设备技改、维修保养,提高风机可利用率,努力争取当地供电调度部门的支持,积极争取电量计划,提高市场交易电量竞争能力,努力减少风电弃风,把影响发电量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报告期内霞浦闾峡风电场、浮鹰岛风电场相继全部投产,吉林白城富裕风电场上网率明显好转,风力发电稳步增长,全年完成风电发电量27,234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4.02%。

  二、扎实推进项目运作,在建项目有序开展

  一是风电项目成效显著。总装机4.8万千瓦的霞浦浮鹰岛风电项目已投产,通过近1年的运行项目效益明显。宁德虎贝风电场工程项目征地工作已基本完成,升压站主控楼及附属楼土建工程已完工,完成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南部片区7台风机安装及静态调试,具备升压站及首批机组并网发电条件。积极开展宁德霞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二是有序推进厦钨新能源项目,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进行点火调试,测试后相关设备运行正常,计划2019年实现项目一期投产。三是依托市场环境,开发经验存量地产项目。东晟广场项目已于2018年11月16日正式动工建设,目前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

  三、实施改革创新驱动,深改方案深入落实

  一是稳步推进集控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福安丰源集控中心项目的前期设计及各项招标等工作。二是加快推进电站增效扩容。完成屏南溪尾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电站总装机容量从3200千瓦扩容至4000千瓦;完成屏南上培水电站#7发电机组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电站#7机装机容量7000千瓦扩容至8000千瓦。三是扎实推进机电一体化改造,完成了闽东水电站和黄兰溪公司一、二电站机电一体化改造工程并已验收;宁德大泽溪电站、福安穆阳电站机电一体化技改工程已进入安装阶段,生产装备现代化水平得到提升。四是不断推进水电规范化管理,完成福鼎桑园水电站7S管理,修订完善水电分子公司及其管理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公司电力管理相关制度,为推进电力主业标杆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

  四、拓宽筹资融资渠道,资金保障不断增强

  一是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启动资产证券化工作,通过证券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方式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总募集资金不超过3.2亿元,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公司长期融资的比例,优化债务结构。二是持续推进短融券、超短融券。报告期内公司申请注册短融券9亿元、超短融券15亿元,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融资结构。

  五、加快盘活存量资产,努力推进追债控险

  一是针对公司现有经营业态、投资板块,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对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产业板块业务提出整合方案,重点推进营口风电、宁德农商行、武汉楚都地产股权资产处置步伐。二是环三实业追债力度加大,目前已收回和追回款项6846.27万元,下一步公司将充分运用诉讼手段,督促落实已判决案件强制执行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精信风险逐步化解,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

  六、夯实主业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持续向好

  公司以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强化依法治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应急管理投入力度,组织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公司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公司安全生产总体保持平稳局面。公司被评为2018年度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先进单位、市国投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七、强化全面预算管理,资金保障不断增强

  一是加强银企交流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全年争取新增授信3.5亿,转贷及新增借款利率均控制在银行同期借款利率上浮5%以内,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大对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管控力度,与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合作建立“财资云平台”。通过财资云平台,实行分子公司资金统一上收、下拨策略选择,整合跨行现金管理产品,打破跨行账户体系相互独立的壁垒,实现多家银行账户并行。目前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均已完成上线工作,已进入全面试运作阶段。三是强化公司要素管理。合理制定预算指标,以对标管理为手段,严控成本费用,从严从紧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努力降本增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过,本集团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本集团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集团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集团的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斌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监-0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志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名单如下:

  范志纯、张娜、郑希富、陈宗忠、陈武

  三、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一)审议《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0,377,188.29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9,044,763.18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财会函[2000]7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利分红应以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分配基础,为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的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红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预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七)审议《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部门运作规范,能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无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监事会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拟公开出让全资子公司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拟公开出让武汉楚都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监事会经核查认为:上述两项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定价及公开挂牌符合市场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公司收购福成公司形成的商誉以及对宁德环三矿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分别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672.81万元,使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减少4485.55 万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资金占用情况。通过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七)信息披露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内幕信息按照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并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未发现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为。

  (八)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内控体系健全和完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进一步落实,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平稳开展。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九)监事会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董-0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3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名单如下:

  张斌、林崇、罗成忠、陈凌旭、雷石庆、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董事陈丽芳女士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雷石庆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0,377,188.29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9,044,763.18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财会函[2000]7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利分红应以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分配基础,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9,044,763.18元,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临-1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审议《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审议《关于闾峡村公益建设赞助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得到涉及土地的闾峡村等村委的大力支持。为支持村里公益事业建设,董事会同意航天闽箭公司给予闾峡村17万元公益建设赞助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1、审议《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000万元。其中:1、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等授信额度20000万,授信期限一年,授信担保方式以本公司持有的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98%股权做质押担保, 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确定。2、债券包销额度和债券投资额度授信20000万元,用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购买由其承销的我公司拟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国泰君安承销的资产支持证券(ABS)优先级份额投资,授信期限一年,利率为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担保方式为信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2、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1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7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951,4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9.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693,999,989.2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汇入公司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359008890018010091905),另扣减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618,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381,989.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5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10,122,182.20元,支付结算手续费537.85元,收到利息收入327,821.09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83,887,090.24元。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 使用募集资金407,044,237.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018年1月1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7,044,237.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89号》鉴证报告。

  2) 投入募集投项目127,328,233.44 元,支付结算手续费135.00 元,收到利息收入1,023,340.61 元。

  综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44,494,653.04 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50,537,825.01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2017年11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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