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2019年03月26日 03:37 中国证券报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9-008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9年3月25日组织召开了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和监事会职工监事。此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309名,实际到会268名,符合法定人数和选举办法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选举孙萍女士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二、选举郭军先生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附件:1、孙萍女士简历

  2、郭军先生简历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

  孙萍:女,汉族,1967年7月生,1985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公司机关党总支书记,现任公司工会主席、分管公司法务工作。

  郭军: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团委书记、东郊煤气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党委工作部部长、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9-009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3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长春燃气大厦八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公司董事长张志超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董事何汉明先生因公司出差未能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孙树怀先生出席了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长春燃气关于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佳月王思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0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于2019年3月25日16: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10名董事全部参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张志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确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员构成并推选公司董事长:

  根据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2019年度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内容,本届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七人:王振、孙萍(女)、孙树怀、何汉明、张志超、赵岩、梁永祥(以姓氏笔画为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萍女士为公司职代会推选的职工董事);独立董事四人:王哲、任建春(女)、杜婕(女)、杨永慧(女)(以姓氏笔画为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附后)

  与会董事一致推选董事张志超先生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 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成员:

  会议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志超、梁永祥、王振、赵岩、孙树怀、杨永慧、王哲。

  主任委员:张志超。

  提名委员会:王哲、杜婕、任建春、张志超、梁永祥。

  主任委员:王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杜婕、王哲、任建春、张志超、梁永祥、孙萍。

  主任委员:杜婕。

  审计委员会:任建春、杜婕、王哲、张志超、何汉明。

  主任委员:任建春。

  三、经公司董事长张志超先生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梁永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孙树怀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梁永祥先生提名聘任公司其他高管人员:

  聘任刘延智先生、赵岩先生、于革先生、李森先生、薛连民先生、金永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佟韶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高管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张志超: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长春市公用局燃气管理处处长,长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燃气处处长,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梁永祥: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常务理事。曾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振:男,194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榆树柴油机厂车间主任,长春市总工会副主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汉明:男,1956年8月出生,学士学位,英格兰及威尔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士、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士、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士。2008年至今,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裁暨公司秘书、现任行政委员会委员。2007年至今,任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公司秘书,并担任多家内地附属公司之董事。2013年至今,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至今,任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今,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岩:男,196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春市煤气公司管理处业务科主管、处长助理、处长,长春燃气客户服务中心经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孙树怀: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长春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孙萍:女,汉族,1967年7月生,1985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公司机关党总支书记,现任公司工会主席、分管公司法务工作。

  杜婕:女,1955年出生,博士学位,注册会计资格,曾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商业专科学校老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吉林省政府参事,长春燃气、东北证券、南京熊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哲:男,1966年出生,博士学位,一级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曾任吉林省物资学校教师、吉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吉林省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佳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主任,现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春燃气、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永慧:女,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液化石油气委员会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曾任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建春:女,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北京市朝阳门街道劳动服务公司财务主管,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任北京华安德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延智:

  男,196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冶金工业部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总院燃气室燃气输配组设计员;鞍山市煤气总公司天然气公司经理;鞍山市煤气总公司技术处处长;新奥燃气控股公司浙江区域协调中心副总经理 ;港华燃气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营运总监;龙口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工程总监;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于革:

  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长春站前煤气厂车间技术员、副主任,长春东郊煤气厂车间主任、调度长、厂长助理、厂长,长春高祥管道公司总经理,长春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森:

  男1969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双阳天然气总公司科长、副经理,双阳燃气安装公司经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副部长、供应销售公司经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薛连民:

  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历,燃气高级工程师,曾获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历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输配室主任、副院长,齐齐哈尔港华副总经理,朝阳港华总经理,本溪港华总经理,兼职公主岭(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金永浩:

  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研究员,中国城市燃气学会液化气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理事。历任长春市煤气公司站前煤气厂技术员、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院长、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佟韶光:

  男,1969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特许会计师协会(ACCA)会员。曾任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总监、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沈阳三全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阜新新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阜新大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赵岩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孙树怀先生简历请见附件1。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1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17:30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新当选的2名非职工监事赵凤岐先生、黄红军先生和1名职工监事郭军先生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由赵凤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确认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人员构成并推选公司监事长:

  根据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2019年度临时职代会决议内容,本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二人:赵凤岐、黄红军(以姓氏笔画为序);职工监事一人:郭军。(监事会成员简历附后)

  与会监事一致推选监事赵凤岐先生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推选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赵凤岐: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长春市自来水公司宽城供水管理处处长,长春市水务集团供水分公司经理,供水公司经理,二次供水公司董事长,源水公司党总支部书记,长春水务集团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

  黄红军: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延吉盛世光华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监事、审计总监。

  郭军: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团委书记、东郊煤气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党委工作部部长、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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