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03月20日 02:43 证券日报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9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4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64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7,860,0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9月28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290001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840,0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90003号验证报告。

  (二)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51,428,776.4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665,445.62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8,180,695.31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85,165.7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4,830.23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60,515,482.23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260,400,051.63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028,707.18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9,953,173.32元(其中不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1,106,400元,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900万元及购买理财产品26,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帐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然后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审批后予以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会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6年10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头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1月25日,本公司及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崇达”)、中信证券与中行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江门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17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变更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2017年9月20日,公司与江门崇达、中信建投与中行江门分行、中行南头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1月12日,公司及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崇达”)、江门崇达、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崇达”)、中信建投与中行南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福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大连开发区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系本公司、江门崇达与中国银行、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的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银行账户,用于存放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下属分支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下属分支机构。

  注2:系本公司及深圳崇达、江门崇达、大连崇达、中信建投分别与中行南头支行、工行福永支行、农行大连开发区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的银行账户,用于存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

  注3: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4,830.23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059,573.32元(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1,106,400元,以及不包含19,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26,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6年10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277,464,775.37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48290011号《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8年1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61,526,457.03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8】48290001号《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单笔金额并且总额度不超过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中1亿元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亿元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900万元。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64,830.2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4,830.23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22,059,573.32元,扣除尚未付的发行费用1,106,400.00元,加上购买理财产品260,000,000.00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9,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9,953,173.32元。

  以上募集资金的剩余金额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二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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