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21日 03:13 中国证券报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0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9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浦宝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子公司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人寿”)已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章程备案,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持有利安人寿股份数已正式变更为1,043,443,656股,持股比例为22.79%,成为利安人寿第一大股东,且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已派驻有一名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认为江苏信托能够对利安人寿实施重大影响,确认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的投资会计核算方法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变更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日为2019年1月30日。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确认子公司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0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五名监事,会议于2019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晖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子公司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人寿”)已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章程备案,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持有利安人寿股份数已正式变更为1,043,443,656股,持股比例为22.79%,成为利安人寿第一大股东,且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已派驻有一名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认为江苏信托能够对利安人寿实施重大影响,确认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的投资会计核算方法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变更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日为2019年1月30日。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确认子公司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0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子公司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

  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告

  ■

  一、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对外投资暨受让股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分别受让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汇”)所持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人寿”)的股份150,000,000股、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所持利安人寿的股份162,416,923股和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集团”)所持利安人寿的股份219,000,000股。

  其后,江苏信托与江苏苏汇、凤凰传媒、紫金集团签订了《股份/股权转让合同》。2018年10月12日,利安人寿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至此,江苏信托受让江苏苏汇、凤凰传媒和紫金集团所持利安人寿股权事项获得有权机关(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2019年1月23日,江苏信托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给利安人寿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核准利安人寿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章程所做的修改,并请利安人寿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目前,利安人寿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章程备案。江苏信托持有利安人寿股份数正式变更为1,043,443,656股,持股比例为22.79%,成为利安人寿第一大股东。

  鉴于江苏信托已成为利安人寿第一大股东,且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已派驻有一名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的规定:“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的规定,“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方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基于上述分析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江苏信托能够对利安人寿实施重大影响,其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变更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

  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日为2019年1月30日。

  二、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自2019年1月30日起,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的投资会计核算方法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将对江苏信托和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影响:

  1、2019年1月30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91,894.97万元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剔除所得税后,预计增加江苏信托2019年度净利润约68,921.23万元,财务影响的具体情况最终将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2、经初步测算,本次受让股权后重新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的利安人寿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故本次受让股权重新确定对利安人寿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后,不需要再按照利安人寿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三、本次确认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合理性说明及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核算方法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本次确认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确认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加准确地反映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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