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2月14日 02:09 中国证券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董-0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2月13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张斌、林崇、罗成忠、陈凌旭、陈丽芳、雷石庆、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张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通过对张斌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张斌先生具备履行董事长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其选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2、审议《关于选举林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林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林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通过对林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林崇先生具备履行副董事长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资格,其选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林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下列董事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主任委员:张斌

  委员:张斌、林崇、罗成忠、胡建华、雷石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主任委员:郑守光

  委员:刘宁、陈丽芳、罗成忠、郑守光、胡建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主任委员:刘宁

  委员:刘宁、张斌、郑守光、胡建华、雷石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主任委员:胡建华

  委员:刘宁、陈丽芳、陈凌旭、郑守光、胡建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申请借款额度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三年,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确定,授信品种为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500万元,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一年,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确定,信用免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附件:张斌先生个人简历

  张斌,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林崇先生个人简历

  林崇,男,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任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铝东南铜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监-0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2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 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名单如下:

  范志纯、张娜、郑希富、陈宗忠、陈武。

  经与会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监事范志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选举范志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范志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范志纯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13日

  附件:范志纯先生个人简历

  范志纯,男,196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在职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助理农经师。曾任宁德市委、市政府接待处联络科科长,宁德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副调研员,闽东宾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等职。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的通知已刊登于2019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告编号:2019临-03)。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

  3、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2日—2019年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15:00至2019年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张斌先生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3,560,0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91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3,421,4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88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3%。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荣海、张茜颖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董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1,701,360,330股,当选董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141,780,028股。

  1.1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521,4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0,004股。

  表决结果:张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林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521,4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0,004股。

  表决结果:林崇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罗成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521,4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0,004股。

  表决结果:罗成忠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521,4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0,004股。

  表决结果:陈凌旭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陈丽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521,4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0,004股。

  表决结果:陈丽芳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雷石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521,4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0,004股。

  表决结果:雷石庆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850,680,165股,当选独立董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141,780,028股。

  2.1选举胡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521,4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0,004股。

  表决结果:胡建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刘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521,4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0,004股。

  表决结果:刘宁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521,4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0,004股。

  表决结果:郑守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表决结果,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由董事张斌先生、林崇先生、罗成忠先生、陈凌旭先生、陈丽芳女士、雷石庆先生,独立董事胡建华先生、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公司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林晓鸣先生、叶宏先生、李幼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林晓鸣先生、叶宏先生、李幼玲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850,680,165股,当选监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141,780,028股。

  3.1选举范志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521,4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0,004股。

  表决结果:范志纯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2选举张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521,4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0,004股。

  表决结果:张娜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3选举郑希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521,4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0,004股。

  表决结果:郑希富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由范志纯先生、张娜女士、郑希富先生等三位监事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监事陈宗忠先生、陈武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吴良淼先生、陈丽芳女士,职工监事关斌先生、张熙畅先生不再担任监事。公司对吴良淼先生、陈丽芳女士,关斌先生、张熙畅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荣海、张茜颖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闽东电力 董事会 林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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