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ST云网
证券代码:0023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孟凯
住 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湾厦花园南A座902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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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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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职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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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181,56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70%)被司法拍卖,上海臻禧通过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竞价成功。上海臻禧付清拍卖款项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6日出具了相关执行裁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孟凯未来12个月不存在股份增减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科云网181,56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70%,为中科云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中科云网股份。上海臻禧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实际控制人陈继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海臻禧通过公开司法拍卖成功竞买取得*ST云网181,560,000股股份,司法裁决及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5月17日,*ST云网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通知书》文件扫描件。根据该文件,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6月23日10时至2018年6月24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名下的*ST云网股票181,560,000股,本次司法拍卖合计为181,560,000股。
2018年6月24日,上海臻禧通过参与公开竞拍,成功竞得孟凯持有的上市公司181,56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70%)。
2018年7月5日,上海臻禧付清了拍卖成交款。
2018年7月6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15)深福法执字第8881号之五),裁定将孟凯名下*ST云网股票181,560,000股解除冻结并过户至上海臻禧名下。
2018年7月6日,上述《执行裁定书》送达中科云网。
2018年7月10日,中科云网就收悉《执行裁定书》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7月11日,上海臻禧向中科云网提交并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2018年7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18,156万股公司股份过户至上海臻禧名下。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场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孟 凯
日期:2019年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孟 凯
2019年1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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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孟 凯
日期: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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