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编号:临2019-01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产业新城基金(京津冀一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背景概述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签署 〈份额受让协议〉的议案》,批准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下属公司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业信托”)、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银华资本”)、北京东富厚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东富厚德”)分别签署《份额受让协议》,约定大业信托、银华资本、东富厚德退出在中国产业新城基金(京津冀一期)(下称“产业新城基金”)投资的相关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临2019-003号公告)。
二、 协议进展
各方已于近日签署《份额受让协议》,并就大业信托签署的《份额受让协议》补充签署了《份额转让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大业信托持有的产业新城基金中的10亿元有限合伙份额的受让方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九通投资”);
2、九通投资受让大业信托持有的产业新城基金中的3亿元有限合伙份额,转让价款为3亿元,《份额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大业信托持有的剩余7亿元有限合伙份额仍由公司受让:
(1)在产业新城基金将其所募集的全部资金,即75亿元全部划转至固安九通新盛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固安九通新盛”)账户后一年届满之日,公司应受让大业信托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2.1亿元,受让对价为人民币21,167.71万元;
(2)在产业新城基金将其所募集的全部资金,即75亿元全部划转至固安九通新盛账户后两年届满之日,公司应受让大业信托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2.45亿元,受让对价为人民币24,695.66万元;
(3)在产业新城基金将其所募集的全部资金,即75亿元全部划转至固安九通新盛账户后三年届满之日,公司应受让大业信托持有的全部剩余有限合伙份额2.45亿元,受让对价为人民币24,695.66万元。
本次《份额转让协议》签署后,公司及下属公司应当支付大业信托的份额受让对价将减少239.58万元,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产业新城基金后续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编号:临2019-01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并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的临2016-286、临2016-289及临2016-322号公告)。
2017年4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17]SCP112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载明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的临2017-119号公告)。
收到《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公司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执行情况如下:
1、公司完成2017年度第一期至第五期共计6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的临2017-139号、临2017-148号、临2017-192号、临2017-198号及临2017-217号公告),上述五期超短期融资券本金及利息兑付工作均已按时完成;
2、公司完成2018年度第一期至第三期共计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的临2018-059号、临2018-072号、临2018-182号公告),上述2018年度第一期及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均已按时完成本金及利息兑付工作,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及利息兑付目前已安排资金,预计将在兑付日按时完成;
3、公司于近日发行了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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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2019-01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2月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8年1-12月签约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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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自2016年二季度实施“营改增”起,公司将上述产业园区结算收入额统计口径调整为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签约销售面积。
二、公司2018年1-12月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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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京津冀其他区域主要包括霸州、涿州、永清、文安、北戴河、任丘、邯郸、天津、北京等,环南京区域主要包括来安、无锡、和县、溧水等,环杭州区域主要包括嘉善、南浔等,环郑州区域主要包括武陟等,环合肥区域主要包括舒城等,环武汉区域主要包括嘉鱼等,环广州区域主要包括江门等。
三、公司2018年1-12月房屋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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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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