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9年01月16日 00:29 中国证券报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9-003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通知,中山欧普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中山欧普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1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质押给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1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月14日,并于2019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山欧普持有公司股份348,214,286股,占公司总股本46.05%。本次质押后中山欧普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36.1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4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中山欧普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5,972,1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79%,本次质押后,中山欧普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36.10万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3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其他披露事项

  1、股份质押的目的:中山欧普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其关联企业的日常经营。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中山欧普本次质押股份融资的还款来源以自有资金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运营产生的现金、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中山欧普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股份质押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中山欧普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9-00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照明”)分别于2018年4月16日、2018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2018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号)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号)。

  现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在上述授权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  金额:万元

  ■

  ■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在上述授权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购买但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  金额:万元

  ■

  上述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且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为36.7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任意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均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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