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2019年01月12日 01:54 中国证券报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95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42,100,875股的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价格人民币23.99元,募集资金总额1,009,999,991.25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8,189,999.83元(含增值税1,029,622.6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1,809,991.42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388,171.88元(含增值税588,009.7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096,055.6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截止2019年1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截至2019年1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42,150.04万元(含余额利息)。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9月15日和9月26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共转出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29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2019年1月11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但鉴于公司在2018年发生过延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情形,特提醒公司关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到期归还时间,确保在到期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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