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9年01月10日 02:05 中国证券报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19-002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若文女士和一致行动人林浩茂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之一林若文女士和一致行动人林浩茂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13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及减持数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注:表中“有限售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上述人员的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进行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3、拟减持数量:

  ■

  4、拟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止(上述交易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5、拟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林若文女士和林浩茂先生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林若文女士所作的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以股票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依法购回本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包括本次公开发行时其他股东公开发售部分及锁定期结束后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该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2、林若文女士所作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一、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如因本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对因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本人今后如果不再是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人自该控股或实际控制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二、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本人将及时告知股份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股份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三、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股份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包括:1、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股份公司的独立发展;2、捏造、散布不利于股份公司的消息,损害股份公司的商誉;3、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地位施加不良影响,造成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4、从股份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四、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本人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五、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该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3、林浩茂先生所作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一、本人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二、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保证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三、 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家庭成员及本人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保证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四、本人将切实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该行为,并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害。”该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4、林若文女士所作的 IPO 赔偿损失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个别和连带赔偿责任”。该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林若文女士和林浩茂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林若文女士和林浩茂先生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林若文女士和林浩茂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林若文女士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林若文女士和林浩茂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林若文女士和林浩茂先生此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林若文女士和林浩茂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19-004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发展荷兰“Umee”哺育系列用品之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合作协议属于基本合作框架约定,付诸实施的内容、进度及结果还需进一步细化,签订本协议对公司当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实施将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3、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签署本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2019年1月7日,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Right View Limited(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各自在品牌、技术、研发、渠道、产品、团队等方面的优势互补,签订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1、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于2015年6月在中国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金发拉比,股票代码:002762),是国内最早专门从事母婴消费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企业之一,长期专注于经营“穿”、“用”类母婴消费品,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穿”、“用”类婴幼儿消费品全产品线覆盖的母婴品牌运营企业。现拥有覆盖全国各大中城市约1400家品牌形象店,销售网络遍布中国国内市场。甲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林若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231741981J

  成立日期:1996年8月2日

  2、Right View Limited(乙方)系依据萨摩亚法律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奶瓶及哺育用品设计、研发,特别是奶瓶系列的防胀气等功能升级迭代开发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是荷兰婴幼儿哺育用品品牌“Umee”的品牌商标及专利所有者。乙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住所:Offshore Chambers, P.O.Box217, Apia, Samoa.

  注册号:43761

  公司董事:GOH SAN HWA 、CHEN.KUAN-CHOU

  成立日期:2010年1月5日

  与公司关联关系:乙方与甲方无关联关系。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以及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权利和业务

  1、甲方负责“Umee”品牌下全系列产品在中国区的品牌推广、销售及配套相应售后服务;

  2、乙方负责“Umee”品牌下产品的研发、产品升级、专利维权及品牌授权金发拉比进行销售。

  (二)合作模式

  1、 乙方授权甲方为“Umee”品牌下全系列产品在中国区唯一的专利和品牌使用方。

  2、乙方授权甲方为“Umee”品牌产品中国区独家授权销售商。

  3、甲方接受乙方的授权,且该授权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4、甲方拥有“Umee”品牌产品在中国区的定价权。

  (三)其他内容

  在上述合作基础上,双方有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大资源投入,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把“Umee”品牌商标及专利和知识产权注入该合资公司,进一步扩大在中国乃至全球未开发市场销售。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从战略角度,本次签署合作协议,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将全球领先的防胀气功能升级奶瓶等哺育用品引进国内,有助于合作双方在技术、研发、渠道、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将世界领先的产品和技术引进国内,符合公司“为母婴消费者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的发展战略。

  (二)从品牌角度,引进荷兰“Umee”哺育系列用品与公司现有的母婴用品系列形成协同、互补的效应,国外优质品牌产品的融入将进一步实现公司在婴幼儿哺育用品市场的影响力,逐步实现品牌多元化和国际化。。

  (三)从品类角度,本次合作拓宽了公司母婴哺育用品的产品线,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品类,使品类优势得到延伸。有利于促进公司销售业绩提升,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

  (四)从产品角度,荷兰“Umee”品牌在婴幼儿哺育用品特别是其防胀气奶瓶技术具有全球领先优势,拥有相关发明专利,此次合作将提升公司在婴幼儿哺育用品方面的科技含量,丰富产品功能,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五)从技术研发角度,荷兰“Umee”品牌具有在婴幼儿哺育用品方面一流的研发团队和经验,借助双方的国际交流合作,有利于公司研发团队更好的借鉴和吸收先进的国际理念、前沿信息、技术应用等,不断提升自己的研发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的签署,国际品牌、产品、技术的引进,能否顺利实现销售和利润的有效提升,还有待市场及消费者的检验,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合作发展荷兰“Umee”哺育系列用品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19-003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发展以色列“O8”母婴品牌洗护系列产品之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合作协议属于基本合作框架约定,付诸实施的内容、进度及结果还需进一步细化,签订本协议对公司当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实施将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3、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签署本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2019年1月7日,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O8 ISRAEL LTD(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各自在品牌、技术、研发、渠道、产品、原材料等方面的优势互补,签订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1、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于2015年6月在中国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金发拉比,股票代码:002762),是国内最早专门从事母婴消费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企业之一,长期专注于经营“穿”、“用”类母婴消费品,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穿”、“用”类婴幼儿消费品全产品线覆盖的母婴品牌运营企业。现拥有覆盖全国各大中城市约1400家品牌形象店,销售网络遍布国内市场。甲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林若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231741981J

  成立日期:1996年8月2日

  2、O8 ISRAEL LTD(乙方)系依据以色列法律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在母婴洗护产品功能性研发,特别是源于死海的盐生杜氏藻等天然功能原料制取及运用等方面具有较强技术优势。是全球首家将源于死海的盐生杜氏藻运用于母婴洗护产品的发明专利拥有者。乙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住所:Moshe Aviv Tower 43rd. Floor 7 Jabotinsky St.Ramat gan ,Israel, 52520

  法定代表人:Mattityahu Avshalomov

  注册号:514881119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9日

  与公司关联关系:乙方与甲方无关联关系。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以及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权利和业务

  1、甲方负责以色列“O8”品牌下全系列洗护产品在中国区的品牌推广、销售及配套相应售后服务;

  2、乙方负责以色列“O8”品牌下产品的配方和原材料研发、产品升级、专利维权及品牌授权甲方进行销售。

  (二)合作模式

  1、乙方授权甲方为以色列“O8”品牌下全系列产品在中国区唯一的专利和品牌使用方。

  2、乙方授权甲方为以色列“O8”品牌洗护产品中国区独家授权生产商和销售商。

  3、甲方接受乙方的授权,且该授权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4、甲方同意从乙方进口成品,或进口原材料,在自有洗护工厂进行分装。

  5、甲方拥有以色列“O8”品牌洗护产品在中国区的定价权。

  (三)其他内容

  在上述合作基础上,双方有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大资源投入,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把以色列“O8”品牌商标及专利和知识产权注入该合资公司,进一步扩大在中国乃至全球未开发市场销售。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从战略角度,本次签署合作协议,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将世界领先的产品和技术引进国内,符合公司“为母婴消费者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的发展战略。

  (二)从品牌角度,引进以色列“O8”品牌与公司现有的贝比拉比婴幼儿洗护品牌形成协同、互补的效应,洗护双品牌更具有市场影响力;逐步实现品牌多元化和国际化。

  (三)从品类角度,本次合作拓宽了公司洗护品牌的产品线,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品类,促进公司销售业绩提升,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

  (四)从产品角度,以色列“O8”品牌是全世界唯一将死海中的盐生杜氏藻运用于婴幼儿洗护产品的企业,拥有相关发明专利,此次合作将提升公司在婴幼儿洗护产品方面的科技含量,丰富产品功能,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五)从技术研发角度,通过与以色列“O8”品牌研发团队的国际交流合作,有利于公司研发团队更好的借鉴和吸收先进的国际理念、前沿信息、技术应用等,不断提升自己的研发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的签署,国际品牌、产品、技术的引进,能否顺利实现销售和利润的有效提升,还有待市场及消费者的检验,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合作发展以色列“O8”母婴品牌洗护系列产品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金发拉比 林若文 妇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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