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2019年01月09日 01:35 中国证券报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9-0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

  2018年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发了《关于核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获得本次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资金成本等多方因素后,公司未在首期发行公司债券有效期内实施债券发行。 2019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公司后续若再推出发行公司债券计划,需重新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后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9-0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本次资产重组能否通过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业矿业,证券代码:000426)自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兴业矿业:董事会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5)。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年8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8月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资产重组相关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2018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18年8月24日,公司提交了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对《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内容详见公司于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业矿业;证券代码:000426)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018年9月14日、10月9日、11月9日、12月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兴业矿业: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85)、《兴业矿业: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89)、《兴业矿业: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以及《兴业矿业: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本次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将每隔30日发布一次重组预案后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是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9-07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919.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1,877,699,557 股变更为1,868,500,557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77,699,557 元变更为1,868,500,557 元。

  2018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议案于2018年11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18年11月2日披露的《兴业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96)、《兴业矿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97)、《兴业矿业: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9)、《兴业矿业:公司章程》(2018年11月)以及2018年11月20日披露的《兴业矿业: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802589Q

  名称: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北、天义路西兴业集团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陆仟捌佰伍拾万零伍佰伍拾柒(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1996年8月23日

  营业期限:1996年8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矿产品和化工产品销售(需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矿山机械配件、轴承五金、机电、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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