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9年01月03日 00:59 中国证券报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事项已经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或兴业郑分”)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约为3.6%,实际存续天数: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28日,取得收益140,547.95。截止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到账。

  2、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郑分”)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共赢利率结构22126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约为3.90%,实际存续天数: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2月28日,取得收益480,821.92。截止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到账。

  二、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或兴业郑分”)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条款:

  1.1 产品名称: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开放型)

  1.2 产品币种:人民币

  1.3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1.4 产品规模:2,500万元

  1.5 认购起点金额:100万元,超出认购起点金额的部分以100万元整数倍递增。

  1.6 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1天(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1.7 成立日:2018年12月29日,本结构性存款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1.8 起息日:认购起息日为成立日当日。

  1.9 到期日:2018年12月29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1.10开放期:成立日后至到期日(受限于提前终止)之间的全部工作日内,甲方可在交易时间内向乙方提出办理当日申购/提前支取的业务申请。

  兴业银行对开放期及交易时间保留变更的权利。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开放期或暂停开放期。在暂停开放期内,兴业银行有权拒绝甲方的任何申购要求。甲方一旦提交申购/提前支取申请即时生效,不可撤销和变更。

  1.11交易时间:本产品成立后开放期内每一工作日的8:00-15:30(北京时间),乙方对该申购/提前支取交易时间保留变更的权利。如发生变更,申购/提前支取交易时间以乙方各营业网点或乙方网站发布的变更公告中所载明的新交易时间为准。乙方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或乙方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1.12甲方提前支取:本存款产品支持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甲方可在开放期内每一工作日的内申请提前支取。

  乙方将为本存款产品项下的每笔成功认购/申购资金开立独立的结构性存款账户,如甲方存在多笔成功认购/申购本产品的,应以单笔成功认购/申购资金为单位申请全额或部分支取。

  本协议项下产品部分提前支取金额应按照100万元整数倍递增,且部分提前支取后甲方持有本产品下每笔实时余额不得低于认购/申购起点金额。

  甲方应在开放期交易时间内,以向乙方出具《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提前支取申请书(开放式》(以下简称“提前支取申请书”)的方式提交当日提前支取申请。

  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收到《提前支取申请书》当日即为提前支取日。乙方于开放期内非工作日或每一工作日的15:30后收到甲方《提前支取申请书》的,则以乙方收到上述材料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提前支取日。

  甲方可通过乙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提交提前赎回申请。

  1.13乙方提前终止:如果乙方提前终止本产品,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或乙方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乙方将甲方提前终止日所持有的产品金额相对应的本金与收益(按协议2.4款约定如有)划转至协议中甲方活期账户或一本通账户。乙方无须为本产品的提前终止承担任何其它赔偿、补偿及其它任何责任。

  2、收益条款

  2.1 观察标的:[1]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由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央结算公司每日对外公布(www.chinabond.com.cn),如遇观察日为节假日,则观察标的取上一个工作日的[1]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

  2.1.1 观察期(产品存续期):2018年12月29日至2018年12月29日

  2.1.2 工作日:指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2.1.3 观察日:观察期(产品存续期)中任何一日均为一个独立的观察日

  2.2 收益计算方式

  2.2.1 产品收益: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2.2.2 固定收益:本产品的固定收益为产品存续期间每日固定收益之和。

  每日固定收益=客户当日持有本产品的本金金额×当日固定收益率/365其中,本产品的当日固定收益率由兴业银行定期确定。自本产品成立日起,本协议项下产品初始固定收益率为1.5%。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兴业银行可于每月/季度第一个工作日调整本协议项下所有存续产品的固定收益率。兴业银行将于固定收益率调整生效之前二个工作日按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通知客户,通知格式详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收益率调整通知书(开放式)》。

  2.2.3 浮动收益:浮动收益=本金金额×0.5%×产品存续天数/365。

  2.2.4 产品存续天数:如期间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产品存续天数为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含该日)的天数。

  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存续天数为起息日至提前终止日(不含该日)的天数;如本存款产品提前支取,存续天数为起息日至提前支取日(不含该日)的天数。

  2.2.5 管理费: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甲方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2.3 本存款产品本金与收益的支付日:符合本协议第七条相关约定的,本存款产品的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或甲方申请提前支取日或乙方提前终止指定支付日由乙方一次性进行支付。

  3、风险揭示

  3.1利率风险:本存款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1]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确定,若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任一观察日[1]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不在约定参考区间内,则甲方不能获得浮动收益,则该观察日浮动收益为0,甲方仅能获得固定收益,甲方获得的实际收益将低于甲方的预期收益目标。

  3.2提前终止风险:本存款产品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甲方必须考虑本存款产品提前中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3.3 法律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4、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此类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具有保本承诺、安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不会带来不利影响。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7年12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中信郑分《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7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月4日赎回。

  2、2017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7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月25日赎回10,000万元,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3月28日赎回18,000万元。

  3、2017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62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7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3月1日赎回。

  4、2018年3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4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3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4月12日赎回。

  5、2018年3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5月25日赎回5,000万元,于2018年7月5日赎回3,000万元,2018年8月20日赎回1,000万元,2018年9月28日赎回10,000万元。

  6、2018年4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43天》。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6月1日赎回。

  7、2018年6月1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信郑分《共赢利率结构2038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6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9月26日赎回。

  8、2018年6月1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04天》。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6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9月27日赎回。

  9、2018年8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光大郑分《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八十四期产品4》。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1月6日赎回。

  10、2018年9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10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2月24日赎回。

  11、2018年9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88天》。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10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2月26日赎回。

  12、2018年9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信郑分《共赢利率结构2212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10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2月28日赎回。

  13、2018年11月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购买兴业郑分《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11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2月28日赎回。

  14、2018年11月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光大郑分《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一一四期产品1》。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11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2月10日赎回。

  15、2018年12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光大郑分《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一二八期产品4》。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16、2018年12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购买光大郑分《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一三五期产品4》。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17、2018年12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18、2018年12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购买兴业郑分《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9年1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六、备查文件

  1、理财业务赎回凭证

  2、《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经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本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按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为不少于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12万吨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2万吨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项目。

  详见公司2019年1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化学”)拟投资建设“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项目”(以下简称“有机硅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项目

  项目投资: 预计总投资21.0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16亿元,流动资金9,069.2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从初步设计开始计算到装置性能考核结束共30个月;投资回收期5年(税前,自建设之日起),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销售额20.31亿元,投资利润率为20.28%。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12万吨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项目的议案》,同意恒星化学建设该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项目建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情况介绍

  1、投资主体情况介绍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星化学负责具体实施,该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1日取得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526-4

  法定代表人:孙国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营业期限:2018年11月2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乙烯基硅油、液体硅橡胶、混炼胶、硅酮密封胶、107胶、110胶、混合甲基环硅氧烷、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等有机硅聚合物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

  2、建设该项目的必要性

  有机硅材料是半无机、半有机结构的一大类功能材料化合物,兼具无机物和有机物的双重优点,它既有安全可靠、无毒、无污染、无腐蚀、耐高温、耐臭氧、耐辐射毒、耐老化、耐燃、耐电弧、耐电晕、耐漏电、寿命长和生理惰性等无机二氧化硅的优异性能,又有防潮、憎水、易加工、可根据不同需求制成不同性能的产品、易于改性等有机高分子的卓越特点,是一类可以满足节能、无公害、具安全性、高可靠性、多功能、多形态、高性能、高功能和复合化要求的新型高分子合成材料。随着地球上石油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可开采量逐渐减少,过去传统的以C-C键资源为基础的功能性聚合物材料的一部分势必会以有机硅氧烷为主体的有机硅聚合物材料所取代,这种趋势不可逆转。

  此外,我国是有机硅材料应用大国和生产大国,使用量和产量已经占世界总量的相当份额,而且这种需求趋势越来越大。因此,恒星化学以有机硅产业作为一个投资方向,并以此为基础,结合当地的经济技术发展现状和资源优势条件,在有机硅产业发展上做出一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能力的产业集群,很有必要。

  3、建设该项目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机硅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需求高速增长的高壁垒行业,国外只有道康宁、迈图、瓦克、信越等少数几家生产厂商生产,生产工艺路线基本相同,且对中国国内企业严格保密,决不转让,一直以来实行垄断策略。国内有机硅生产厂商依靠自己的力量,借鉴国外生产经验,逐渐开发成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建设了多套较大规模生产装置,打破了国外技术对国内生产厂商的壁垒。国内有机硅越来越受到重视,2000年修订的最新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的十六条16款已经将有机硅产品生产列为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2005年底国家出台新的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有机硅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将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苯基硅橡胶、苯撑硅橡胶、甲基苯基硅树脂、三乙氧基硅烷高效偶联剂、三甲基氯硅烷综合利用、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等列为鼓励类项目,同时限制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有机硅(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中明确,优先发展硅树脂、硅橡胶材料及改性技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1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发与生产、硅橡胶等特种橡胶生产及改性有机硅密封膏配制技术和生产设备制造。《石油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将“有机硅单体和硅橡胶”列为代表性高端产品。环保部《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不在其中。

  (2)市场因素分析

  2017年,全球有机硅单体消费总量在456.4万吨,同比增长4.5%。亚太地区仍是有机硅需求最强劲的地区,占全球有机硅消费总量的58%,这些增益大部分归因于中国。中国有机硅产品中,百分之八十以上靠国内市场消费。硅橡胶仍是主要消费主力,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橡胶制品行业发展迅速,且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中国是全球有机硅市场最大的生产国及消费国,是有机硅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国有机硅单体消费在经过前几年的低速发展期后,从经济大环境来看,中国在电力、新能源及电子电器等领域还将进一步发力,随着下游产业的不断扩产及新兴应用领域的挖掘,未来中国有机硅单体需求有望持续增长,预计年均增速将在10%-15%左右水平。国内市场需求强劲,潜力巨大。

  作为“工业味精”的有机硅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建筑建材、纺织、轻工、医疗、机械、交通运输、塑料橡胶等各行业,并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化工新材料的佼佼者,其发展正可谓方兴未艾。

  (3)投资优势分析

  1)本项目的技术团队均为国内有机硅材料行业资深专家,对有机硅装置有充分的了解,并且具有近20年的运行经验,具备人员技术优势。

  2)本项目新上装置将充分吸收国内现有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同时,技术团队对流化床反应器单套规模、单体耦合精馏、氯甲烷合成、单体水解、渣浆处理、能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进行优化,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3)项目地址资源丰富

  项目建设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该园区拥有丰富的水、电、蒸汽等生产资料,生产资料价格远低于其他省份;同时,该园区拥有丰富的原材料资源,具有明显的原材料成本优势。

  4)其他优势

  由于有机硅生产工艺与多晶硅具有相似之处,具备在原来装置基础上进行改建的条件,可以充分利用河南恒成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河南恒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分立后获得的资产,降低投资成本,进一步推进公司的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综上所述,有机硅材料项目市场前景光明,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公司具备资金、管理、技术等各方面条件,项目建设既具有必要性,也具有可行性。恒星化学建设有机硅材料项目,不仅适应目前的经济形势和市场形势,而且推动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需要,同时也是公司开拓新领域的需要,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三、投资本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加公司的盈利点,恒星化学投资建设有机硅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实力。

  2、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恒星化学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投入。

  3、存在的风险

  (1)行业风险

  目前有机硅行业为大家普遍看好的朝阳行业,企业有投资扩产的欲望,未来可能存在行业间竞争加剧的风险。

  (2)市场风险

  由于本公司是有机硅行业新进成员,虽然销售渠道畅通,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3)人才流失风险

  核心人员的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及管理能力是恒星化学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能否维持核心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员加盟,关系到项目能否继续保持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和未来发展的潜力。

  (4)管理风险

  因恒星化学踏入新的行业缺乏经营管理经验,会经历一段时间才能达到项目的预期经营目标。

  4、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0个月,该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产生影响,如果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恒星科技 理财产品 有机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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