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12月15日 06:40 中国证券报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8-074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12月14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月 7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起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工,“汽车密封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工日期由2018年12月31日延期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月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8-075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2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8年 12月 7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太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工,“汽车密封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延期调整,完工日期从 2018年 12 月31日调整为2019年12月31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8-076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仙通”)于 2018年12 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4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6.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8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92,710,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46,290,16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954 号《验资报告》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及本决议有效期内,该1,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查阅了浙江仙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监事会资料和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广发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上网文件

  1、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12月 15 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8-077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仙通”)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作为浙江仙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对浙江仙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其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备查/上网文件

  1、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8-078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仙通”)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调整“汽车密封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4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92,710,4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46,290,1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95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到位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年产1300万米汽车塑胶密封件扩产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53,208,052.9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3 月3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300万米橡胶密封条扩产项目”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8038.62】万元(包含截至 2018 年10月24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571.3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10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中“汽车密封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拟将“汽车密封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延期调整,完工日期从 2018年 12 月31日调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根据当前汽车行业洗牌加剧,汽车生产商为了保持产品竞争力,持续改善和提升汽车的可靠性、耐久性、品质感,以及外观、内饰、空间等,对公司的汽车密封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根据汽车密封件行业产品最新发展水平和制造平台的自动化及智能化的最新成果,为了继续保持公司在汽车密封件行业先进的制造优势,需要进一步选型、优化及调试相关生产系统和设备。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故拟将“汽车密封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在当前汽车行业面临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情况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汽车密封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汽车密封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客观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江仙通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浙江仙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8-079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2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日

  至2019年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8 年 12月 29日(周六)上午 9:00 -12:00,13:30- 17:00 。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31730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76-87684158

  传真号码:0576-87684299

  联系人:项青锋、李益锋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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