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
2018年12月13日 02:14 中国证券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注销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工商企业注销证明》,准予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登记。至此,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全部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730,88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向龚卫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61号),对公司收购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进行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龚卫良发行 4,194,468 股股份、向勇新发行 2,796,312股股份、向黄德周发行2,151,009 股股份、向龚诚发行1,613,25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77,67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上述股份已于2015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限为2015年-2018年,目前仍在业绩承诺期内,本次重组交易对方龚卫良、勇新、黄德周、龚诚合计持有公司19,162,220股限售流通股将于其2018年度业绩承诺及补偿程序履行完毕后,按相关规定申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上述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限售股,涉及高献国、周三昌、金译平、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朱立地、郑永祥、宋丽娟共10名自然人,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0,730,881股,将于2018 年12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5 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向龚卫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10,755,046股股份,同时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77,67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此次新增股份已于2015 年12 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15,632,71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636,6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7,996,119股。

  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5,632,719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3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26,595,525.3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4,940,859.9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该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5,632,719 股增至254,391,98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4,800,52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9,591,462股。

  2018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承诺期间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定向回购龚卫良、勇新、黄德周、龚诚业绩承诺期间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的股份,分别为1,754,564股、1,169,709股、899,776股、674,832股,合计4,498,881股。2018年7月23日,公司完成注销所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254,391,982 股减少至249,893,101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9,893,101股。

  2018年11月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2018年12月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49,893,101 股增加至253,073,101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073,101股。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对象高献国、周三昌、金译平、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朱立地、郑永祥、宋丽娟承诺:

  (1)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万盛股份的股票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在此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限售期内,本人由于万盛股份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万盛股份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遵守了本次交易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该等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万盛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730,88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年12月18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 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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