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年12月06日 02:49 中国证券报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07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8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括《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在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1月1日。除延长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外,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5)。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中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1月1日。除延长前述授权的有效期外,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授权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现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77)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工商部门核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增加经营范围,公司拟根据增加后的经营范围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77)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8)。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07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8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现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77)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工商部门核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增加经营范围,公司拟根据增加后的经营范围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77)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075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01 月0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在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至2019年1月1日)。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括《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在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1月1日。除延长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外,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07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01 月0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确定了股东大会就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该决议将于2019年1月1日授权期届满。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中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1月1日。除延长前述授权的有效期外,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授权事项保持不变。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07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烟草”这一经营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增加前公司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收购)、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零售(连锁):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保健食品连锁经营;食品经营管理;批发兼零售: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预包装食品;普通货运;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销售(含网上销售):医疗器械,眼镜,福利彩票,充值卡,农副产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个人护理用品,家居护理用品,文具用品,普通机械,五金、交电,计算机,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健身器材,饰物,食品添加剂,宠物用品,纺织品及针织品,服装,家庭用品,花卉,通信设备,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票务服务;仓储,冷库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母婴保健;家政、职业中介服务;生物技术开发;眼镜加工。下列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门诊部(所),验光配镜服务,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商贸信息咨询,商品推广宣传,营销策划;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代收水电费;房屋及柜台租赁服务及其相关业务策划;贸易经纪与代理;项目投资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包装、仓储、装卸搬运,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日用品维修;技术进出口;中药材种植;养老院、医院、康复中心管理服务;健康管理咨询;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品牌策划咨询;冷藏车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加后公司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收购)、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零售(连锁):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保健食品连锁经营;食品经营管理;批发兼零售: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预包装食品;普通货运;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销售(含网上销售):医疗器械,眼镜,福利彩票,充值卡,农副产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个人护理用品,家居护理用品,文具用品,普通机械,五金、交电,计算机,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健身器材,饰物,食品添加剂,宠物用品,纺织品及针织品,服装,家庭用品,花卉,通信设备,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票务服务;仓储,冷库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母婴保健;家政、职业中介服务;生物技术开发;眼镜加工。下列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门诊部(所),验光配镜服务,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商贸信息咨询,商品推广宣传,营销策划;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代收水电费;房屋及柜台租赁服务及其相关业务策划;贸易经纪与代理;项目投资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包装、仓储、装卸搬运,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日用品维修;技术进出口;中药材种植;养老院、医院、康复中心管理服务;健康管理咨询;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品牌策划咨询;冷藏车道路运输;烟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

  因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拟根据增加后的经营范围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工商部门核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233证券简称:大参林公告编号:2018-078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4日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 410 号、410-1 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 209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4日

  至2018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8 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和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20 日(上午 8:00--11:00,下午 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 410号、410-1 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景荣先生 020-81689688

  会务联系人:蒋平女士 020-81689688

  联系传真:020-81176091

  公司邮箱:DSL1999@dslyy.com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 410 号、410-1 号

  邮编:510000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07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41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并于2018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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