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12月04日 00:35 中国证券报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8-058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2月3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李俊涛、刘伟、胡延伟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刘伟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补选郭豫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郭豫襄先生简历:

  郭豫襄,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本科。历任平顶山天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处设计员、主任工程师,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五厂副厂长、厂长,隔离开关事业部党支部书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电器开关公司经理、支部书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技部部长、党支部书记,生产安全质量部主任、党支部书记,平高集团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委员。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集团机关党委委员,监察审计部(经济法律部)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委巡察办主任。

  郭豫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改聘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改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4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8-0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一、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情况

  根据2018年度实际经营及合同执行情况,公司拟在年初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基础上增加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2018年12月3日,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回避表决,其余三位非关联董事王天也、李涛、吴翊一致通过了以上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王天也、李涛、吴翊在董事会召开前对《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的持续稳定开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网”),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成立于2003年5月13日,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法定代表人:舒印彪,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贰佰玖拾伍亿元,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高集团”),持有公司40.5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1996年12月20日,住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法定代表人:成卫。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捌亿陆仟叁佰玖拾伍万元。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高压开关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等电气产品和器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对外进出口贸易;电气产品贸易代理;机电加工;机械动力设备研制、安装、调试、改造、维修;生产生活用能源供应(需专项审批的除外);租赁场地、房屋及设备;太阳能发电;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总承包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以下经营范围仅供办理分支机构使用:餐饮,住宿,日用百货,本册制造,烟。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绝大多数合同通过公开竞标方式取得,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招标规则确定,非招标合同由双方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及半成品定价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

  3.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根据年折旧额,考虑房屋修理费等费用合理确定,出租机器设备根据年折旧额合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多年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依照“自愿、平等、等价”的原则,采取招投标方式或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8—057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王天也、李涛、吴翊七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补选韩书谟先生、徐光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天也、李涛、吴翊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韩书谟先生、徐光辉先生简历如下:

  韩书谟,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沈阳工业大学电机与电器博士。历任平顶山高压开关厂设计处设计员,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科技部主任,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徐光辉,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硕士。历任平顶山高压开关厂四厂技术员、技术中心技术员,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工程师、研发部副部长,技术中心部长,隔离开关事业部经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平高集团国际工程公司经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二、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8年度实际经营及合同执行情况,公司拟在年初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基础上调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03,000万元,调增后2018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1,538,329万元。

  公司关联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独立董事王天也、李涛、吴翊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与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保持一致,提高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效率,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王天也、李涛、吴翊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及《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8年度9月末净资产及2018年度1-9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王天也、李涛、吴翊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议案一、二、三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8-060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改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为与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保持一致,提高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效率,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改聘事宜事先通知了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知名的大型专业服务机构之一,是浩信国际会计公司(HLB)之中国成员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后成立最早、并且最早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成立于2000年9月,注册资本为1810万元,首席合伙人:方文森,管理总部设在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8年1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改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8-061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及《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根据要求,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8年度9月末净资产及2018年度1-9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对部分报表项目的列报明确了相关要求。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和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及“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进行了相关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以下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将原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原资产负债表“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原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列示至“固定资产”项目;

  (4)将原资产负债表“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列示至“在建工程”项目;

  (5)将原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原资产负债表“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原资产负债表“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列示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利润表中“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科目。

  2.根据《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及“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进行了相关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将“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由“其他业务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8年度9月末净资产及2018年度1-9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312    证券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2018-06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19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公司本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9日

  至2018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13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7:00

  5.登记地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 0375-3804064,传真:0375-3804464,联系人:仓韬。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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