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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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7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该关注函中的部分事项具体问题尚需向相关各方进行核实,工作量较大,同时中介机构需要履行相关核查程序及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无法在2018年11月5日前按要求完成全部回复工作,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本次关注函至2018年11月16日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3)。
由于关注函中涉及的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体共200余个,且资金划转笔数众多,中介机构需要逐笔核查资金往来及业务情况,核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回单、记账凭证、合作协议等相关材料;同时中介机构要对所有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合作社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核查合作社的工商信息、股东成员等,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信息查询、调查表等,由于合作社较为分散,核查工作量较大,需要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综合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公司无法在11月16日完成相关工作,故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将加快进度,争取在2018年11月30日完成本次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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