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法人代表拖欠公司300万? 旗下两家企业被吊销

恒铭达法人代表拖欠公司300万? 旗下两家企业被吊销
2018年11月13日 06:44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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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1月13日,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铭达”)首发申请上会,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根据招股书,恒铭达拟于深交所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3037.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拟募集资金5.41亿元,全部用于“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不到3个月前,恒铭达在上会临门一脚时由于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被证监会取消审核,具体核查何事,恒铭达未披露。

  恒铭达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不敌2014年,2017年业绩“V型反转”。2014年-2017年,恒铭达营业收入分别为3.08亿元、3.06亿元、3.18亿元、4.4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107.74万、6353.35万元、6642.20万元、10211.22万元。

  恒铭达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明显相悖。2015年-2017年,恒铭达毛利率分别为36.62%、40.53%、47.21%,逐年上升;同行均值分别为32.83%、31.02%、30.60%,逐年下滑。

  2016年恒铭达应收帐款增速远超同期营收增速。2015年-2017年,恒铭达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6亿元、2.21亿元、2.4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52%、69.25%、54.22%。

  恒铭达对富士康的销售收入占营收比例逐年大增,已逾四成。2015年-2017年,恒铭达对富士康的销售收入占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8.78%、42.77%和43.2%,。

  恒铭达实际控制人为荆世平,直接持有公司50.91%的股份,此外还通过恒世达、上海葳城及恒世丰持有恒铭达超过10%的股份。荆世平的姐姐荆京平、荆世平的弟弟荆江及荆世平的弟弟荆天平之配偶夏琛合计持有恒铭达14.66%的股份。

  除持有公司大量股权外,恒铭达董事长、总经理、董秘、两名副总经理均由荆氏家族成员任职。招股说明书披露:荆世平任公司董事长,荆天平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荆京平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荆江及夏琛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招股书,2014年底,恒铭达向荆天平拆出资金的余额为2169.81万元,2015年2月、5月和6月,分别增加5万元、92.15万元和362.84万元,累计金额高达2837.48万元。恒铭达招股书披露,荆天平拆借公司资金主要用于房产购置、子女教育等大额资金需求。

  据公众号“明杰点金”,2016年10月,恒铭达实控人之弟,董事、总经理荆某向公司归还被其长期占用的累计金额高达2837.48万元的拆出款项,而公司2016年现金流量表相应科目金额却反映他仅归还了2539.72万元,还有297.76万元没有归还到位。但是,从招股书的文字说明和资产负债表中的财务数据都显示,当期该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全部清偿,这是一个明显的数据冲突,或需要公司给出解释。

  据价值线,通过天眼查发现,报告期内恒铭达的关联企业不少都注销了,其中昆山鼎圣达纸制品有限公司和昆山恒富达电子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状态为“吊销,已注销”,从工商局得知,此种类型属于先被吊销后注销。荆天平曾为两家公司的法人。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司法》第147条第四款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然而恒铭达在2017年9月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对于相关信息可谓是只字未提,在证监会质问后,更新招股说明书中称昆山鼎圣达纸制品有限公司和昆山恒富达电子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是被“注销”。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恒铭达,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主营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3个月前上会临门一脚被取消审核

  恒铭达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精密功能性器件,按照使用功能划分,主要包括粘贴、固定、屏蔽、绝缘、缓冲、散热、防尘、防护等功能性器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荆世平直接持有恒铭达50.91%的股份;持有恒世达100%的股权,恒世达持有恒铭达8.78% 的股份;持有上海崴城54.97%的份额,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崴城持有恒铭达2.92%的股份;持有恒世丰74.79%的份额,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恒世丰持有恒铭达2.63%的股份。

  荆世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香港大生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恒铭达包装印刷厂;1999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昆山包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包材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惠州包材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恒铭达有限,2017年2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长。

  恒铭达拟于深交所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3037.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拟募集资金5.41亿元,全部用于“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发审会原定于2018年8月21日审核恒铭达的首发申请,但8月20日发行监管部发布补充公告称,鉴于恒铭达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29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净利不敌2014年

  2014年-2017年,恒铭达营业收入分别为3.08亿元、3.06亿元、3.18亿元、4.4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107.74万元、6353.35万元、6642.20万元、10211.22万元。

  数据可见,恒铭达2015年营收不及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不敌2014年;2017年恒铭达业绩实现反转,营收、净利均创新高。

  毛利率逐年上升  变动趋势与同行背向而行

  2015年-2017年,恒铭达毛利率分别为36.62%、40.53%、47.21%,逐年上升;同行均值分别为32.83%、31.02%、30.60%,逐年下滑。

  具体来看同行公司,2015年-2017年,安洁科技毛利率分别为37.83%、38.71%、37.27%;智动力毛利率分别为23.71%、23.52%、23.84%,安洁科技、智动力近3年毛利率变动极小。领益科技毛利率分别为37.05%、31.27%、34.44%;飞荣达毛利率分别为37.23%、30.57%、26.85%,领益科技、飞荣达毛利率曾下滑趋势。

  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恒铭达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明显相悖。恒铭达招股书表示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模式均为直销,但在产品结构、客户结构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对恒铭达毛利率提出问询: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32%、36.62%、40.53%、44.46%。(1)列表披露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中各类细分产品的毛利率、毛利率贡献率及毛利率贡献率的变动率,分别分析各年各个细分产品的单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及其对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分析;(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同种产品销售不同客户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分析,同一客户各年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分析;(3)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依据、选取范围及合理性,结合业务模式、采购销售模式、产品类型及客户类型等因素,对主要细分业务分别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毛利率对比分析,进一步说明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不一致或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应收账款逐年攀升  2016年增速远超营收增速

  2015年-2017年,恒铭达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6亿元、2.21亿元、2.4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52%、69.25%、54.22%。

  2016年、2017年恒铭达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15%、41.10%;应收账款分别同比增长62.00%、10.46%。恒铭达应收账款逐年上升,2016年应收账款增速远超同期营收增速。

  对富士康营收占比逾4成  否认对富士康重大依赖

  据华夏时报,2015年、2016 年及2017 年,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恒铭达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5.13%、68.16%和71.48%,前五大客户包括富士康、立讯精密和淳华等。

  其中,2015年-2017年,恒铭达对富士康的销售收入占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8.78%、42.77%和43.2%,对富士康的销售收入占营收逾四成。

  在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看来,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生产企业众多,且同质性强,产品具有一定可替代性,随着行业竞争加剧,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如果出现对单一客户依赖加强的情况,也有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对此,上述恒铭达工作人员表示,不存在对富士康的重大依赖,公司对富士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在很大程度上与消费电子行业制造服务领域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特性及公司战略性选择优质客户有关。

  他认为,公司对富士康销售的产品部分系终端品牌商指定,富士康主要负责执行。公司拥有产品与技术优势,与富士康之间是基于双方业务需要的共赢关系。除富士康外,公司还拥有广达、和硕、仁宝、安费诺、立讯精密、淳华、嘉联益等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2018年初,公司成为苹果全球200家核心供应商之一,并已获得谷歌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并为其供应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不过,在可比上市公司安洁科技和飞荣达的2017年年报中,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4.45亿元和1.97亿元,占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6.38%和19.02%,占比远低于恒铭达。

  收入产品结构被迫调整

  据和讯网,招股书显示,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手机功能性器件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9.13%、50.82%、70.24%、73.46%,自2015年起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第一大来源,呈逐年上升趋势。

  平板电脑功能性器件销售收入分别为16,365.05万元、9,081.48万元、4,156.51万元、537.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4.78%、33.53%、13.33%、6.00%。公司手机功能性器件、手表及其他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销售收入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相反,平板电脑功能性器件的比重逐年下降。

  报告期内,恒铭达收入产品结构的重大变动,一部分原因是受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因素影响,更重要的或许是不得已而为之。

  据了解,公司2014年度平板电脑功能性器件的主要销售客户为泰科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为其提供平板电脑天线模块所需的导电屏蔽类功能性器件。受泰科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业务转型、停止经营消费电子天线及连接器业务影响,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大幅下降。

  受此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影响,公司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下降2,785.03万元,降幅9.32%;净利润下降1753.65万元,降幅21.63%。

  实控人姐弟三人“师出同门” 暗藏国资转民资疑云

  据i黑马,恒铭达是家族企业,老板荆世平的兄弟姐妹及弟媳等近亲属均在公司有直接或者间接持股。

  其中,荆世平和他的弟弟荆天平、姐姐荆京平在公司的历史沿革中反复出现。三姐弟是公司创立时的元老。荆天平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荆京平目前担任公司董秘。通过查阅三人的简历,可以发现这三人有着一段重合的就业经历,就是都曾任职于香港大生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恒铭达包装印刷厂。

  香港大生公司是什么背景我们无从查证,但是深圳市宝安区恒铭达包装印刷厂的相关信息却有公开披露。

  这家公司成立于1995年,目前已经注销,但注销时间不详,法人代表为荆世平。恒铭达包装印刷厂的名字尽管与这次拟上市主体恒铭达一样,但是股东却完全不同。恒铭达包装印刷厂的股东是两家国有独资企业和一家香港企业。尽管无法看到持股比例,但两家国企股东向上穿透的实控人都是深圳市宝安区国资委,观察君先简单粗暴地将恒铭达包装印刷厂视为国企。

  由此就带来一个问题。最早的恒铭达包装印刷厂尽管由荆世平担任法人代表,但并不是荆氏家族的产业。为什么后面荆式姐弟出去创业要依然沿用“恒铭达”的名字呢?

  让我们再回顾一下荆式姐弟的履历。通常来讲,履历一定会把某个时点在某家公司的经历简单描述,但是在荆式姐弟的简历中,对于在恒铭达包装印刷厂的工作经历却讳莫如深,连工作的时点都没说。

  从履历推断,荆世平从包装印刷厂出来后就创立了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昆山包材是由一家香港公司弘丰发展与江苏人和集团有限公司在1999年共同设立的。弘丰发展的背后就是荆式家族。江苏人和集团的控股股东是昆山市巴城镇农工商总公司。而后昆山包材变为荆氏家族全资控制的公司。2011年,昆山包材和荆世平参与发起设立了恒铭达有限。

  此外,设立时的昆山包材和以前恒铭达包装印刷厂的经营范围是基本一致的。

  公司名称的高度一致、核心股东对于个人经历的讳莫如深、重要关联方经营范围的重合,这都让人怀疑现在的恒铭达极有可能从早年的包装印刷厂处承接了国有资产,二者可能存在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承继关系。而这种承继关系是否合法,包装印刷厂的注销过程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旁人都无法印证。  

  荆氏家族主导  董事长、总经理、董秘、2名副总均为家族成员

  据时代周报,2011年7月,恒铭达有限,即恒铭达前身,由昆山包材及荆世平等八个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成立伊始,荆氏家族便将企业所有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因此,恒铭达有限从一开始便被烙下了家族企业的印记。

  其中,公司大股东为昆山包材,其持股比例为51%,昆山包材的实际控制人荆乐平为荆世平的姐姐,而公司的战略决策、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等重大经营决策事务由荆世平负责。此外荆世平的姐姐荆京平,兄弟荆天平、荆江,荆天平的配偶夏琛、荆天平的朋友邵镇、杨丽亦在股东阵营之列。

  2012年,昆山包材将其持有的51%股份转让给荆天平之后退出恒铭达有限的股东阵营。招股说明书显示,昆山包材退出的原因为其同恒铭达有限业务定位及未来发展方向均不相同。

  荆世平对恒铭达有限真正意义上的控制,是从2013年开始的。此前,荆世平因照顾其子女在国外的教育和生活频繁出国,不便于经营、管理恒铭达有限日常事务。2013年5月,在经过一系列股权运作之后,恒铭达有限穿透后的股东仅剩荆世平、荆京平和夏琛三人,其中荆世平的持股比例达85%。

  这样的股权结构一直维持到2016年11月,恒铭达有限进行了股份制变更之前的最后一次股权转让。

  在该次股权变动后,恒铭达有限除引入荆世平一人出资设立的恒世达、员工持股平台上海葳城及恒世丰,还引进张猛、常文光以及王雷三个自然人股东。招股说明书表示,张猛三人为荆天平的朋友,“并曾向荆天平及其家人提供过帮助”。

  本次股份转让对价为2.36元/股注册资本,张猛三人以其自有资金支付股权转让价格,以此价格计算,张猛三人分别需支付809.95万元、506.22万元,197.44万元。

  从目前来看,对于张猛等三人来说,这是一笔划算的买卖。2017年3月,恒铭达以每股约10.06元的价格引入海通开元,以此价格计算,此时张猛等三人手中的恒铭达股票价值可分别达到3864万元、2414.4万元及941.67万元。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荆世平,其直接持有公司50.914%的股份,此外荆世平还通过恒世达、上海葳城及恒世丰持有公司超过10%的股份。荆京平、荆江及夏琛持有公司发行前14.66%的股份。

  除持有公司大量股权外,荆氏家族成员牢牢把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职位。招股说明书披露:荆世平任公司董事长,荆天平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荆京平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荆江及夏琛任公司副总经理。

  亲兄弟不能明算账 实控人弟弟拆借资金买房

  据公众号京达财经,恒铭达实际控制人是荆世平,法人代表为其弟弟荆天平。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恒铭达电子科技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总经理,目前也是恒铭达的法人代表。

  根据招股书,2014年底,恒铭达向荆天平拆出资金的余额为2169.81万元,2015年2月、5月和6月,分别增加5万元、92.15万元和362.84万元,累计金额高达2,837.48万元。

  据称,荆天平拆借公司资金主要用于房产购置、子女教育等大额资金需求。

  恒铭达表示,荆天平资金拆借履行了请款、审批、划款等公司内部资金控制程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荆世平及时任股东中科研发、夏琛、荆京平均知悉并同意荆天平资金拆借行为。

  然而京达君注意到,作为目前法人代表的荆天平,荆世平为其哥哥、夏琛却是其妻子、荆京平是其姐姐。

  换句话说,时任股东均与荆天平存在亲属或控股关系,那么在这样一个家族企业里,如此内部的资金控制程序是否形同虚设呢?

  公司在没上市之前,都已经发生此近3000万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那么如果上市成功,面对面对白花花的银子,有着家族绝对控股的地位,又该有多少人会打上市公司的主意呢?

  两张报表的数据打架  资金占用或现账实不符  法人代表拖欠公司300万?

  据公众号明杰点金,2016年10月,恒铭达实控人之弟,董事、总经理荆某向公司归还被其长期占用的累计金额高达2,837.48万元的拆出款项,而公司2016年现金流量表相应科目金额却反映他仅归还了2,539.72万元,还有297.76万元没有归还到位。但是,从招股书的文字说明和资产负债表中的财务数据都显示,当期该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全部清偿,这是一个明显的数据冲突,或需要公司给出解释。

  根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15年末,荆某占用恒铭达的资金本金余额合计为2,629.80万元。此外,公司在2015年和2016年对被荆某占用的上述资金分别计提了资金拆借费用116.12万元和91.56万元,那么2016年10月荆某应向公司归还的资金总额累计应为2,837.48万元。可是2015年末的2,629.80万元资金占用又是怎么形成的呢?招股书披露,截至2014年末,荆某向公司拆出的资金余额共计2,169.81万元;其又在报告期内的2015年2月、2015年5月和2015年6月分别向公司拆出5.00万元、92.15万元和362.84万元资金,截至2015年末,上述四项拆出资金的本金合计为2,629.80万元。

  从合并资产负债表来看,截至2015年末,在恒铭达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下的关联方借款科目金额为2,745.92万元,与上述借款本金2,629.80万元与2015年资金拆借费用116.12万元之和相一致。而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其他应收款项目下的关联方借款科目余额为0.00元,该财务数据的变动,就显示荆某2015年底的借款2,745.92万元和2016年的资金拆借费用91.56万元(两者合计正好是2837.48万元)已经全额还清了。

  招股书也是这样表述的:“截至2016年10月末,荆某已经向公司偿还其拆借的资金本金及相关资金拆借费用,……,此后关联方与公司之间未发生新的资金拆借行为,不存在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就是一个意思:荆总已经全部清偿了占用公司的资金!

  但是,同样是招股书中的现金流量表却给出了不同的意见,荆总只归还了部分占用资金,还有近300万没有还上。这事情就有点搞笑了吧!

  根据招股书披露,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相关的现金往来归属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该反映在“收到/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这两个科目下。2016年,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只有2,539.72万元,与荆某的应还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2837.48万元之间存在着达到297.76万元的差异,相差10.49%,差异不小。

  上述差异是否来自于在“收到/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下,同时计入关联方资金拆出和拆入的借款呢?可能性不大。根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16年年初,公司仅有的两项从关联方拆入资金事项的余额分别为98.37万元和58.45万元,两者合计金额为156.82万元。上述公司的资金拆入余额于2016年内已经归还给关联方,并且荆某在2016年内并未新增拆出资金,故而当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恰好是156.82万元。但是与荆某在2016年内并未新增拆出资金相似,其他关联方在2016年也未向公司新增资金拆入,因此公司2016年度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就是反映了荆某归还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那么上述297.76万元的差异是否源自于身为董事、总经理的荆某,根据恒铭达开展业务的需要,作为用于高管开展业务的日常经费而留存下来了呢?好像也不是。根据招股书披露,荆某“拆借公司资金主要用于房产购置、子女教育等大额资金需求。报告期内,荆某与公司的供应商、客户不存在资金往来。”

  此外,有没有上述还款差额是荆某仅向恒铭达归还本金,但是资金占用费计入利润表财务费用的相关科目,作费用化处理的结果呢?结果或许依然不是那么一回事。上述公司在2015年和2016年两年中计提的资金拆借费用,合计金额为207.68万元,与荆某少向公司支付的还款差额297.76万元相比,相差90.08万元,不是一个数据。

  由此可见,无论如何解释,荆某在2016年10月向恒铭达归还的原先拆出的资金,其现金流量表的数据与资产负债表的数据严重冲突,也与公司的信息陈述不符合。

  关联企业被吊销,更新后招股书却称是“注销”

  据价值线,通过天眼查发现,报告期内恒铭达的关联企业不少都注销了,包括深圳包材、昆山鼎圣达纸制品有限公司、昆山恒富达电子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昆山金钿文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三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武汉包材。

  值得注意的是,昆山鼎圣达纸制品有限公司和昆山恒富达电子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状态为“吊销,已注销”,从工商局得知,此种类型属于先被吊销后注销。恒铭达董事长荆天平先生曾为两家公司的法人。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公司法》第147条第四款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然而恒铭达在2017年9月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对于相关信息可谓是只字未提,在证监会质问后,更新招股说明书中称昆山鼎圣达纸制品有限公司和昆山恒富达电子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是被“注销”。

  上市前有股东突击入股

  据北京商报,恒铭达在上市前存在多位股东突击入股的情形,有业内人士认为一些公司上市前增资扩股引入股东,虽然能够充实公司的资本实力,但也不排除涉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恒铭达于2017年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随后恒铭达就开始增资扩股。2017年3月6日,恒铭达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新增股本约347.83万股,新增股本由海通开元以现金3500万元认购,投资完成后海通开元持有恒铭达4.1667%股份,以此粗略计算,恒铭达的估值约为8.4亿元。

  随后,恒铭达继续增资扩股引入股东。2017年3月26日,恒铭达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新增股本约765.57万股,新增股本由深创投、前海基金及赣州超逸分别以5000万元、3000万元和2000万元认购,投资完成后深创投、前海基金及赣州超逸分别持有恒铭达4.2003%、2.5202%和 1.6801%股份。在完成两轮增资扩股后,恒铭达的估值已经近12亿元。今年9月,恒铭达便披露了招股说明书谋求上市。

  宋清辉认为,一般而言,公司在上市前夕增资扩股的原因主要是为了获取一部分资金壮大实力,这也是一部分资本上市前参股的最后机会,目的则是为了谋求上市后的超额利益,也成为众多资本争抢在IPO之前布局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恒铭达通过增资扩股新引入的上述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5%,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持股超过5%,减持约束限制性条款比较多。另一方面,很可能属于财务投资的目的,拟在上市后赚取高额投资收益。

  “上市前增资扩股不排除涉嫌股份代持或利益输送,但根据深交所和上交所的上市规则,可能更多还是考虑增资时点不同,上市以后锁定期会不同。根据惯例,企业进入IPO审核期间后,一般不会进行再融资、股权转让等事宜,上市前增资扩股更多是避免重走审核流程”,许小恒如是说。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曾以采访函的形式对恒铭达进行采访,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恒铭达方面并未做出回复。

责任编辑:陈靖

铭达 法人代表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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