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11月09日 00:3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7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公告编号:2018-031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数据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凌娅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肖伟先生、程凡先生、独立董事董强先生、仲伯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滕苏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 议案名称: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 议案名称:回购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 议案名称: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备注:上表中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投票数据。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3项议案(包含第1项议案下需逐项表决的子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业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长平、华诗影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8-03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11月8日,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22、2018-023、2018-031)。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2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按回购价格上限12.2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2.5亿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2,049.180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32%。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资金总额及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2月23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康缘药业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邱洪涛

  联系电话:0518-85521990

  3、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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