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尤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因违规减持收深交所监管函
千龙网北京11月8日讯 近日,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赖建清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205 号)。
监管函先显示, 2017 年 9 月,赖建清通过云南信托·聚鑫 2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聚鑫 21 号”)增持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1,118,700 股。2018 年 5 月 8 日,云南信托对聚鑫 21 号持有的公司股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了强制平仓,减持 1,10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8%,涉及金额 732.19 万元。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赖建清未能在上述股份减持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深交所指出,赖建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条、第 3.1.8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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