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屯昌黄岭农场第二十五分店屡次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具体违法情况见附件),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上述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件: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一览表

 

 

屯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企业一览表

 

序号

零售药店名称

注册地址

GSP编号

主要违法事实

1

海南华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屯昌黄岭农场第二十五分店

屯昌县国营黄岭农场世纪大道北侧

C-HN-15-TC-0055

违反规定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在核准地址外贮存药品等屡次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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