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17年6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孙莉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同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附:

  新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孙莉斯,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07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法务部负责人。

  孙莉斯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2206893

  电子邮件:sunlisi@btte.net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MEN写字中心A座19层

  邮政编码:100020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7-065

  证券代码:143143          证券简称:17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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