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13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16年6月15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同时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
2016年6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根据重组的最新政策,公司对重组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7月1日,公司将更新后的重组文件在指定媒体进行了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停牌。
2016年7月4日-7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对本次重组进行了现场检查。7月1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本次重组的问询函,目前正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回复,待回复内容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修改后的重组文件并披露。
鉴于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回复深交所重组问询函并得到同意后再申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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