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在上海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邵亚良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顾建忠董事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张维迎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郭为代行表决权;其余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4公司2015年度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均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3月18日变更后的普通股总股本19,652,981,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5.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101.21亿元,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股,合计转增人民币19.65亿元。

   1.6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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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和2015年3月6日,分别向境内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150亿元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浦发优1和浦发优2)。根据2015年11月16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浦发优1发放股息,共计人民币9亿元。在计算本年度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浦发优1已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的影响。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补充财务比例

   ■

   注:(1)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

   (5)净利息收益率=净利息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6)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2015年本集团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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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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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3.1优先股股东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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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1)浦发优1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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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浦发优2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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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本集团整体经营情况

   2015年,商业银行继续面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等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多重困难相互交织的挑战。按照董事会确定的战略与年度目标,公司加强战略引领,及时优化经营策略,推进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期的主要任务,为“十三五”开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65.50亿元,比2014年增加233.69亿元,增长18.97%;实现利润总额668.77亿元,比2014年增加48.47亿元,增长7.81%;税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04亿元,比2014年增加35.78亿元,增长7.61%。2015年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10%,比上年下降了0.10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82%,比上年下降了2.20个百分点。报告期内,集团继续努力控制各类成本开支,成本收入比率为21.86%,较上年下降1.26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50,443.52亿元,比2014年底增加8,484.28亿元,增长20.22%;其中本外币贷款余额为22,455.18亿元,比2014年底增加2,171.38亿元,增幅10.70%。本集团负债总额47,257.52亿元,其中,本外币存款余额为29,541.49亿元,比2014年底增加1,609.25亿元,增幅5.76%。

   ——报告期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本集团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为350.54亿元,比2014年底增加134.6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56%,较2014年末上升0.50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的准备金覆盖率达到211.40%,比2014年末下降了37.69个百分点,在国内同行业中仍处于较好水平;贷款拨备率(拨贷比)3.30%,较年初提高0.65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集团化、综合化、国际化经营有序推进:一是香港分行经营运作日趋顺畅,资产总额已达873.94亿元,客户存款215.29亿元,实现净利润3.31亿元;香港分行作为公司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创新平台、国际化平台的战略作用日益凸显。二是加强对村镇银行及其他投资机构的管理,截止报告期末,25家浦发村镇银行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资产总额达到320.24亿元,比2014年底增加24.56亿元,增长8.31%;实现税前账面利润5.39亿元,降幅8.33%,各项贷款中涉农和小微贷款占比达到95%,为农村金融做出较好贡献,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浦银租赁公司资产总额381.29亿元,其中,融资租赁资产为323.9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67亿元,净利润5.39亿元;浦银安盛基金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4,053亿元;浦发硅谷银行的总资产达26.08亿元,存款余额15.53亿元;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正式营业,实现业务收入11,897.87万港元,净利润5,295.78万港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国际、国内继续保持了较好声誉。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1000强”,按照核心资本排名,集团位列第35位,上榜中资银行第8位;在“2015年全球银行品牌500强”集团排名第58位,位列上榜中资银行第10位,品牌价值40.32亿美元。根据美国《财富》杂志“2015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按照营业收入排名,集团位列第296位,居中资企业第59位;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全球企业2000强”集团排名第84位,位列上榜中资企业第15位,居上榜中资银行第9位。

   3.2主营业务分析

   3.2.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变动的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是:生息资产规模持续增加、手续费收入大幅增加。

   2.业务及管理费用增长的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积极控制成本,业务及管理费用增幅低于营业收入。

   3.营业利润增长的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成本费用控制。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的原因是:报告期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资金的增加。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是:报告期应收款项类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的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发行同业存单。

   3.2.2 营业收入情况:2015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65.50亿元,比上年增长18.97%。其中营业收入中利息净收入占比为77.11%,比上年下降2.60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占比为18.97%,比上年上升1.64个百分点。

   3.2.3 业务总收入变动情况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本集团财务数据分析

   会计报表中变动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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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50,443.52亿元,比2014年底增加8,484.28亿元,增长20.22%。

   3.4.1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占比71.09%,较期初下降3.84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占比26.15%,较期初上升3.24个百分点,票据贴现占比2.76%,较期初上升0.60个百分点。

   3.4.2 按行业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47,257.52亿元,较期初增加7,931.13亿元,增长20.17%。

   3.5.1 客户存款构成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3.5.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3.5.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情况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3.6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各项业务持续发展,中间业务收入快速增长,成本收入比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04亿元,同比增长7.61%。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3.6.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2,282.54亿元,同比增加162.39亿元,增长7.66%。

   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3.6.2 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支出1,152.45亿元,同比增加14.13亿元,增长1.24%。

   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3.6.3 非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35.41亿元,同比增加85.43亿元,增长34.17%。中间业务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汇兑损益和其他业务收入)300.89亿元,同比增加70.91亿元,同比增长30.83%。

   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3.6.4 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费用支出320.34亿元,同比增加35.59亿元,增长12.50%。

   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3.6.5 资产减值损失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3.6.6所得税费用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3.7股东权益变动分析

   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51.70亿元,比上年底增加了550.01亿元,增幅21.14%。本集团通过自身净利润积累、发行优先股等方式补充了资本。

   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3.8投资状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投资净额18,211.80亿元,较期初增加5,986.28亿元,增长48.97%。

   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3.9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

   ——总资产规模达到5.38万亿元左右,较2015年末增幅7.5%以上;

   ——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2.48万亿元左右,增长11%左右;

   ——力争实现净利润增长3%左右;

   ——年末不良贷款率保持在同业较好水平,按“五级分类”口径,预计在2%左右。

   特别提示:2016年度的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3.10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审计的2015年度会计报表, 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501.27亿元,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74.46亿元,扣除2014年度各项利润分配事项370.25亿元,以及2015年12月3日发放的优先股(浦发优1)股息9亿元后,本次实际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6.48亿元。

   公司已完成两期共3亿股优先股发行,自优先股发行以来,公司业务运营正常有序、财务运作规范稳健,保持了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趋势,基于现状,董事会有理由相信公司未来有能力足额支付优先股股息。后续,公司将于优先股付息日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优先股派息相关事宜,并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优先股股东。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定2015年度预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度税后利润3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50.38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194.45亿元;

   (3)以2016年3月18日变更后的普通股总股本19,652,981,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5.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101.21亿元,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股,合计转增人民币19.65亿元。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四、银行业务信息与数据

   4.1本集团前三年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存款总额包括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短期保证金、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存入长期保证金、委托资金;

   (2)贷款总额包括短期贷款、进出口押汇、贴现、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透支及垫款、保理业务。

   (3)根据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将表内理财产品纳入结构性存款统计,上年末及2013年末相关数据作同口径调整。

   4.2资本结构、杠杆率及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4.2.1 资本结构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以上为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本行和本集团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3.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优惠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2012年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账面金额为386亿元,2013年起按年递减10%,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270.2亿元。

   4.2.2 杠杆率情况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对杠杆率指标进行了计量。报告期末,本行杠杆率为5.24%,较2014年末上升0.08个百分点;报告期末,集团杠杆率为5.31%,较2014年末上升0.12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杠杆率相关明细信息。

   4.2.3 流动性覆盖率信息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3公司前三年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

   注:1.本表中本报告期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拆借资金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数据口径为母公司口径(含境外分行)。2.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过渡期内对2015年底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资本充足率为9.3%,一级资本充足率为7.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6.3%。

   4.4报告期公司分级管理情况及各层级分支机构数量和地区分布情况

   ■

   注:职工数总计数、资产规模总计数、所属机构总计数均不包含控股子公司。

   4.5、报告期本集团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4.6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贷款减值准备金的计提方法的说明: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贷款的帐面价值进行检验,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的,且损失事件对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会产生可以可靠估计的影响时,则将该贷款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贷款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进行组合评估。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贷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再进行组合评估。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贷款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4.7 应收利息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4.8抵债资产

   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4.9 主要计息负债与生息资产

   4.9.1 主要存款类别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4.9.2主要贷款类别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4.9.3 其他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4.10 持有的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五、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5.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吉晓辉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4月5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以实体会议的形式于2016年4月5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6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4名,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出席董事14名,其中邵亚良董事、张维迎独立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顾建忠董事、郭为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吉晓辉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公司201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预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经审计的2015年度会计报表, 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501.27亿元,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74.46亿元,扣除2014年度各项利润分配事项370.25亿元,以及2015年12月3日发放优先股(浦发优1)股息9亿元后,本次实际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6.48亿元。

   公司已完成两期共3亿股优先股发行,自优先股发行以来,公司业务运营正常有序、财务运作规范稳健,保持了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趋势,基于现状,董事会有理由相信公司未来有能力足额支付优先股股息。后续,公司将于优先股付息日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优先股派息相关事宜,并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优先股股东。

   (1)按当年度税后利润3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50.38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194.45亿元;

   (3)以2016年3月18日变更后的普通股总股本19,652,981,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5.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01.21亿元;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股,合计转增人民币19.65亿元。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上述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的报告》

   同意转报监事会,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公司关于2015年度及2012-2015任期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情况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公司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公司关于<201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公司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公司关于确定2016年度关联法人及自然人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公司关于2016-2018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6、《公司关于金融债发行规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6-2018年期间,发行金融债券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总负债(集团口径)余额的1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需要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决定债券发行的市场、时机、币种、金额、利率类型、期限、发行方式和资金用途,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7、《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8、《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换届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名股东董事5名,独立董事6名,执行董事4名,名单如下:邵亚良、顾建忠、沙跃家、朱敏、董秀明、华仁长、王喆、田溯宁、乔文骏、张鸣、袁志刚、吉晓辉、刘信义、姜明生、潘卫东。(履历见附件一)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9、《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附件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履历

   一、股东董事

   邵亚良,男,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研究员。曾任湖北省黄石市团市委副书记、黄石市委党校副校长、市行政学院副院长,湖北省股份制企业评审事务所副所长、所长,《改革纵横》杂志社社长,湖北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业务处处长,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稽查处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武汉证券业协会秘书长,中国证监会稽查二局副局长、稽查总队副总队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裁。

   顾建忠,男,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银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营销经理部、港台业务部总经理),上海银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授信审批中心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市金融服务办综合协调处副处长、金融机构服务处处长(挂职),上海银行党委委员、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纪委副书记。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沙跃家,男,195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电信管理局工建部四处处长,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院长,北京电信管理局副局长,北京移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朱敏,女,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电信(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资金调度中心主任。现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副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香港机构总经理。

   董秀明,男,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市烟草专卖局、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上海烟草贸易中心副总经理;上海市烟草专卖局、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上海烟草贸易中心总经理;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总经理、党组书记。

   二、独立董事

   华仁长,男,1950年出生,大专学历,研究员。曾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党组书记兼常务副院长;第九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第十二届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第九届上海市市委委员,第十三届上海市人大常委;现任上海联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喆,男,196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处,中国金币总公司深圳中心经理,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大鹏证券董事长,中国金币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理事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现任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会长。

   田溯宁,男,1963年出生,博士学位。曾参与创建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首席执行官,曾任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创建宽带资本基金,现任宽带资本基金董事长,兼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乔文骏,男,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市轻工业局包装装潢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法律顾问,上海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管委会委员、仲裁员,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院长和特聘教授、浦东法律服务业协会会长等职。

   张鸣,男,195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研究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上海会计学会等学术机构理事和会员、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

   袁志刚,男,195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经济系系主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复旦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上海市经济学会副会长等职。

   三、执行董事

   吉晓辉,男,195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副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共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刘信义,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空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地区总部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并任机构处处长、上海市金融服务办主任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兼上海地区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兼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兼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浦发硅谷银行董事长。

   姜明生,男,1960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招商银行总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兼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浦发硅谷银行副董事长。

   潘卫东,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业务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北仑支行行长、宁波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处长(2005年5月至2008年3月挂职);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实体会议的形式于2016年4月5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6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名,出席会议监事及授权出席监事7名,其中外部监事夏大慰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外部监事陈世敏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耿光新监事主持。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公司201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预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经审计的2015年度会计报表, 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501.27亿元,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74.46亿元,扣除2014年度各项利润分配事项370.25亿元,以及2015年12月3日发放优先股(浦发优1)股息9亿元后,本次实际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6.48亿元。

   公司已完成两期共3亿股优先股发行,自优先股发行以来,公司业务运营正常有序、财务运作规范稳健,保持了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趋势,基于现状,董事会有理由相信公司未来有能力足额支付优先股股息。后续,公司将于优先股付息日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优先股派息相关事宜,并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优先股股东。

   (1)按当年度税后利润3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50.38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194.45亿元;

   (3)以2016年3月18日变更后的普通股总股本19,652,981,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5.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01.21亿元;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股,合计转增人民币19.65亿元。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上述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公司监事会关于201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的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公司监事会关于2015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的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公司关于2015年度及2012-2015任期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情况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公司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公司关于<201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公司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公司关于确定2016年度关联法人及自然人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公司关于2016-2018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6、《公司关于金融债发行规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7、《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同意监事会换届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名股东监事3名,外部监事3名,名单如下:吕勇、陈必昌、李庆丰、孙建平、赵久苏、陈世敏。另,2名职工监事耿光新、吴国元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履历见附件一)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6日

   附件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履历

   吕勇,男,195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市审计局主任科员、处长,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会长、上海市审计学会副会长等职。

   陈必昌,男,195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工。曾任国家邮政局电子邮政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邮政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广东省邮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山东省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山东省邮政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李庆丰,男,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久恒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现任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上海石油交易所总经理。

   孙建平,男,1957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曾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联络处处长,市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委员,松江区委副书记、区长,虹口区委书记,静安区委书记。

   陈世敏,男,1958年出生,博士,具有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格。曾在国内外多所大学任教,包括上海财经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美国宾州克莱瑞恩大学、美国路易斯安那大学拉斐亚校区。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及南京大学会计系客席教授及博士生导师。

   赵久苏,男,1954年出生,博士。曾任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美国McDermott Will & Emery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元达律师事务所(MWE在华战略合作伙伴)高级法律顾问,现任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法务长。

   耿光新,男,1961年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莒县支行信贷股股长、临沂地区中心支行计划人事副科长、日照分行主任,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党委书记,邹平浦发村镇银行董事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监事会临时召集人、村镇银行管理中心总经理。

   吴国元,男,196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虹桥营业部主任、计划科科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行长、党组书记、南京分行副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000证券简称:浦发银行公告编号:2016- 032

   公告编号:临2016-031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8日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莲花路1688号(近田林路); 交通:(1)地铁:9号线漕河泾开发区站、12号线虹梅路站;(2)公交:89路、731路、927路。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8日

   至201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报告:(1)听取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听取公司监事会关于2015年度董事、监事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内容参见公司3月11日及4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10、11、12、13、14、15、16、17、18、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10、11、12、13、14、15、16、17、18、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12、13、14、15、16、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仅持有的普通股参加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时至下午4时30分。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点

   1、地址:东诸安浜路165弄29 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2、交通情况: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3、现场会议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21-52383315

   六、其他事项

   公司联系部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电话:021—61618888—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021—63230807邮编:200002?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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