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日起,深圳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将推行公务采购卡结算,实现政府采购即时支付。这是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近日印发的《关于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推行公务采购卡结算相关事宜的通知》明确的。
据了解,今年4月,深圳市财政委、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下发《关于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全面实行商场供货的通知》,明确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取消原有协议采购和预选供应商制度,全面实行商场供货,并适时推出公务采购卡。按照这一部署,深圳市财政委此次下发了《通知》,在政府采购指定渠道的通用类货物采购结算中正式推行公务采购卡。
公务采购卡是公务卡的一种延伸,是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专员个人持有、主要用于通用类货物定点采购的一种信用卡。其具有六方面特点:一是额度较高,每个采购单位总额度为50万元,非独立核算的基层单位,总额度为10万元;二是限定持卡,采购单位指定采购专员持有;三是定点采购,主要用于供货商场、电商平台等政府采购指定渠道的通用类货物采购结算,直接享受政府采购价格优惠;四是公务支出,只用于政府采购;五是不能取现;六是暂不允许积分。
《通知》明确,在实体商场、电商平台、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的项目,以及已编制采购计划,单项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且结算周期在30天以上的项目,优先使用公务采购卡结算;各单位原则上确定不超过4名在编人员为采购专员,若情况特殊的,经单位严格把关后,采购专员可增至最多不超过8名。各供货商场(含电商)应每月汇总商场供货项目采购执行情况,向市财政部门和采购中心报送相关数据。(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