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1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英对法庭关于减刑的情况没有异议,但认为对原司法判决有异议,她表示,一方面会继续遵守监狱纪律,一方面还将依法申诉。
2012年5月21日,浙江东阳“亿万富姐”、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英,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月27日,东阳市公安局发出公告,2014年7月起,拍卖吴英本人或以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义购置的房产。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