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贯彻之际
人们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性与十一届三中全会相提并论,认为两次全会都是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由于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以此为起点,中国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我国在改革处于攻坚克难重要关口情况下召开的。全会面对的是,过去那种靠投资拉动、靠资源消耗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已十分突出。若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不破除与传统发展方式相对应的体制机制弊端,不摆脱原有的发展路径依赖,恐怕连已有的改革发展成果也难以巩固甚至会丧失殆尽。
因而,十八届三中全会遂成为引领中国从一个高度跃升到另一个高度的伟大转折。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一届党中央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她吹响了中国沿着市场化方向勇往前行的进军号角。
全面深化改革,一是全面,二是深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只有全面改革,才能深化改革。此次《决定》涵盖15个领域、60个具体任务,改革力度前所未有,体现了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的大气魄。
方向已然明确,号角已然吹响。瞻前顾后、左顾右盼、固步徘徊,定然与《决定》的精神格格不入。现在需要的是,全党上下、举国上下必须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地按照《决定》精神,落实落实再落实。
落实必须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决定》提出,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落实必须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决定》提出,要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落实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决定》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落实必须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决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
落实必须有组织保障。《决定》提出,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
落实必须有目标期限。《决定》提出,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过去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所以被称为历史的转折,是因其号令全党全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如今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所以也被人们称为历史的转折,是因其号令全党全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前一个转折,使中国从一个落后的低起点进入到一个初级的快车道;后一个转折,将使中国从一个富强的高起点进入到一个稳健的高速道。
这种转折,仅仅停留于《决定》的通过是不够的,需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