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来临,消费者开始摩拳擦掌血拼,电商们早早就开始宣传战,工商部门也相应加强了对电商企业的管理与约束。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息称,将加强网络市场监督管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1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已约见了京东、拉手网[微博]、凡客诚品[微博]、苏宁易购[微博]、当当网[微博]、去哪儿网、亚马逊[微博]中国等16家电子商务企业,要求电商企业在冬季网络销售热潮,特别是“双11”期间进一步规范促销行为。
约谈这种方式只是给各大电商提前一个警告,真正要想保障消费者利益、避免虚假促销还得依赖严格的法治。只有通过日常严格的执法,才能给各个商家画一道红线,时刻提醒他们这是一道高压线,不能触犯。约谈的效果远不如按照法律法规处罚的效果大,发改委就奶粉涨价约谈过各大奶企,但收效甚微,当发改委祭出反垄断调查大旗,各大奶企则纷纷主动降价。为何约谈难以受到效果,关键在于这只是一个警告,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企业会搏一把,毕竟处罚是遥远的事且还有不确定性。这种打招呼式治理靠的是企业自身约束,但自身约束有多大并不好说。
与其把希望寄托在企业自身约束上,还不如通过外部法律法规压力让企业不得不去遵守规则,这种监督的作用要远比约谈更大。约谈不约谈其实意义并不大,只要工商部门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处理虚假促销事件,那么这种处理既是警告也是一种威慑,让企业必须考虑触犯红线的后果。杀一儆百也好,杀猴警鸡也罢,通过日常的处罚树立规则,让企业在规则下去竞争,而不是让一些企业钻了空子。
同时,法治比约谈更符合市场规律。约谈制度指上级组织部门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或未按时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下级组织部门所进行的问责谈话制度,其目的是防患于未然。但企业并不是相关部门下级单位,约谈也就名不正言不顺,每一次相关部门约谈企业时,都会有政府干预市场的言语出现,但法治则不然,政府本来就是市场规则的维护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市场规则无可厚非。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法规下进行生产生活,相关部门就是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是相关部门的职责,只要把这职责做好了也就维护好了市场规则,更不会被人职责是在干预市场。
法治必须要公平公正,更要将这种法治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就如每年的“3·15”一样,只有将每天都变成“3·15”,才能让消费者不再只盯着“3·15”晚会,对于其他领域也是一样,法治必须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形成真正的威慑力,这种威慑力远大于约谈的警告,同时也有利于市场规则的维护。(雷海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