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记者张运清北京报道】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率相关同志走访全国工商联,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重点工作,着重围绕如何更好服务“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听取了全国工商联的意见。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全哲洙出席座谈会并谈了建议。
周强对全国工商联给予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今年以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大力推进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进步。
周强说,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履行审判职能,对于保障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落实中央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发挥着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出台司法政策,保障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通过法院的审判工作,保护民营企业在诉讼中的平等地位。他表示对工商联提出的意见建议会进行认真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全国工商联的联系,建立部门工作机制,在司法解释制定、法律宣传以及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发挥作用。
全哲洙说,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专门到全国工商联机关听取意见建议,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工作作风转变的具体体现。目前,由于有些企业转型升级滞后、生产经营成本上升、产能过剩等多种因素,以及很多惠及小微企业的政策只落到了“膝盖”,没有很好地落实到地,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许多难题,大型民营企业可能遇到更多司法问题,应当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工商联工作更多体现的是柔性和自律,注重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法院工作则主要体现的是法律的刚性和他律,双方工作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近些年,工商联与人民法院已开展了不少配合协调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共同推动商会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主监督方面加强了与工商联的沟通,每年年底听取工商联意见建议已形成惯例,工商联也借此反映了非公有制经济对司法工作的期盼;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过程中注重听取工商联意见,像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过程中,就通过工商联组织中小企业充分听取意见,提高了司法解释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
全哲洙说,当前民营经济最需要的就是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他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一审行政法院,发挥司法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希望对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典型案例,能及时与工商联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尤其对于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希望法院能够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两方面综合考虑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二是打造司法审判与商会调解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格局。这不仅有利于破解当前法院案子多人手少的难题,也有助于反映真实的民意,推动依法审理、公正判决,支持和培育现代社会组织的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制度。希望能够聘请更多工商联相关工作人员、商会负责人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四是共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可通过以案释法、判后答疑等方式,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大力加强法制宣传,积极推动法治理念进企业、进商会。五是今后能够更多听取全国工商联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双方的沟通联系,定期互通信息,尽快建立起更具实效的合作机制。
全国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黄小祥,副主席谢经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了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