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卫生部和人保部9月19日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要求取消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政策,试点医院的药品价格要降低15%左右。
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
通知还指出,要求各地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要与财政、医保等政策进行衔接,同步推进,充分发挥政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