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记者 于华鹏昨日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新论》称,民营企业在不同阶段和不同环境下采取适应自身发展的治理模式有利于企业绩效的提升,考察来看,非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企业绩效仍然最好。
报告称,其以597家中国民营企业为样本进行了分析,并根据他们的治理方式进行了分类,其中家族企业有522家,占样本总数87.4%,非家族企业有75家,占12.6%。
“这表明中国民营企业的治理模式家族化特征仍然十分明显。”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迎秋表示,但报告考察了不同治理模式民营企业的营利能力和运营效益,发现非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企业绩效仍然最好,古典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次之,现代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则较为适合技术密集型企业。
对此,报告建议,民营企业中的家族企业治理模式仍然应该以股权分散、两权分离的现代股份公司制这一非家族治理结构模式为最优转变目标。然而,在不能实行较为彻底的现代股份公司制的条件下,仍然应该优先实行古典家族模式,避免在一股独大的情况下搞形式上的两权分离。
此外,在资产规模和股本扩大的压力下需要股权分散又不愿意实行两权分离时,将不得不承担某种程度的绩效损失,应该创造条件尽快实行两权分离,促其向规范的现代公司制转变。
而对于民营企业进入电力、城市公用事业、航空运输、石油、电信、铁路运输等产业的多个垄断领域,报告建议推进垄断行业的整体改革,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尽快制定出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总体规划及其实施细则,解决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法律地位问题,加快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
不仅如此,还应重新审视国家的大企业战略,认清将大企业战略全部放在国有企业身上的风险,将民营企业同样作为我国大企业战略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探索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援助机制,建立通畅的招投标、拍卖等产权交易市场,使企业产权和经营权能够及时地实现有偿转让或再转让,逐步形成民营资本正常进入和退出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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