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安监总局:重大煤矿事故负责人终身不得任矿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08日 09:10  中国广播网微博

  中广网北京6月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公布了将于7月1号施行的《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规定明确,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而且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应当撤销它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而且这个煤矿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再取得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也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矿长。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