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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7日 14: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科学高效地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西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对耕地保护的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护制度措施等作出详细规定。

  《意见》规定,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主要依据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年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审批、耕地占补平衡台账、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验收、违法用地査处等,以及内业资料和外业核查情况;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统计局组织对市县政府耕地保护情况进行核査,将考核结果报省政府。

  《意见》提出,根据考核结果,由省政府对年度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获得先进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分别奖励200亩和12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考核不合格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必须认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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