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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治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销企业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9日 09:43  商务部网站

  各相关市场、企业:

  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运政办传字[2012]45号)和我市二手车市场整治工作会议安排,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销企业清理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及经销企业。

  二、凡未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一律自行取缔,不得开展二手车经营业务。

  三、对违法经营者,市政府将组织商务、工商、公安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没收其非法资产。

  四、各经营户从河津市经信网下载二手车市场及经销企业准入条件资料,凡符合经营条件的,要经市经信(商务)局按程序上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二手车业务。

  五、举报电话

  此次整治行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59—50603265060398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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