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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奥纳多”属全国重点保护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5日 13:58  中国经济网微博

  

  “利奥纳多”属全国重点保护商标

  我是“利奥纳多”

  我的英文商标是LEONARDO DI GASUN

  LEONARDO DI GASUN系列商标在2000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商标名录第275条。

  华远公司所拥有的“LEONARDO DI GASUN(利奥纳多)”、“头像”商标是唯一合法持有人,分别在意大利、香港、澳门及中国大陆等地依法登记注册,享有商标专有权。

  华远公司拥有的“利奥纳多”品牌,已经发展成皮鞋、皮具及皮具精品、服装三大系列产品,拥有全国1000多家专营店,深受消费者的支持和喜爱。

  华远公司非常感谢消费者对利奥纳多品牌的关注和大力支持,将会一如既往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chen)

  声明:千龙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责任编辑:林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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