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嘉兴3月14日电 (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颜红)今天,浙江省海盐县法院受理了香港艺人李慧娴(艺名李若彤)起诉侵权案件,李慧娴就肖像权受到侵害提出诉讼,要求海盐两家被告企业停止侵权并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同时连带赔偿人民币62万元。
名人起诉侵权案层出不穷,准备上市阶段的乔丹体育(微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被飞人乔丹起诉,而影视演员周迅也因“被出书”而上诉法院。
小龙女李若彤也未能免除被侵权之困。原告香港著名影视演员李慧娴(李若彤)诉称,2009年原告及经纪公司与海盐欧易电器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欧易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广告演出合同。依据合同约定,海盐欧易电器有限公司使用李若彤的肖像为其品牌太阳能热水器系列做平面广告宣传,而其使用期为2009年7月15日至2011年6月14日。
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无续约。但2011年10月,原告发现浙江欧易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告一)在其公司互联网网页上继续使用原告肖像,而嘉兴市好太太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告二)为该网页的备案单位。
原告认为,两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损害了原告的利益,要求被告从互联网页上撤除其肖像,并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同时连带赔偿人民币62万元。
今天,海盐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据了解,李慧娴,艺名李若彤,中国香港女演员。主演过《神雕侠侣》《天龙八部》《杨门女将》《秋香》《武当》《大宋惊世传奇》等多部影视作品,其中她在《神雕侠侣》里饰演的小龙女一角最广为人知。2006年12月,李慧娴曾经起诉北京安必信家庭购物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电视台和陕西电视台肖像侵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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