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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公布钓鱼岛标准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4日 07:12  中国经济网微博

  

  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记者罗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国家海洋局对我国海域海岛进行了名称标准化处理。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

  国家海洋局此次公布的钓鱼岛标准名称为“钓鱼岛”,汉语拼音为“Diào yúDǎo”,位置描述为“距温州市约356千米、福州市约385千米、基隆市约190千米”。

  国家海洋局同时公布了龙头鱼岛、鲳鱼岛等其他70个钓鱼岛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汉语拼音和位置描述。

  外交部:坚决反对日方对钓鱼岛附岛命名

  据新华社北京电外交部发言人洪磊3月3日就日本公布对钓鱼岛附属岛屿的命名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洪磊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方坚决反对日方对钓鱼岛附属岛屿命名。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采取的任何单方面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无论日方对钓鱼岛附属岛屿命什么名,都丝毫改变不了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事实。

  (责任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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