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3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有期徒刑六年。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丽3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有期徒刑六年。此案被媒体称为“中国保险第一大案”。
据公开资料可查,现年52岁的关国亮是哈尔滨人,曾供职于黑龙江省财政厅, 在帮助东方集团于1994年成功上市后,关国亮出任了上市公司总会计师。后来,他又成为东方实业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并兼任东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新华人寿是由关国亮一手创立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保险公司,案发前任董事长。2007年11月,他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羁押。2012年3月1日,被羁押4年多的关国亮终于等来了一审判决。
二中院认定,关国亮利用职务之便,在2004年挪用2亿元至其弟经营的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用于经营。据此,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六年。而职务侵占三百万的指控不成立,关国亮和马跃被判无罪,挪用资金被认定为2亿元,而其他的六千余万不予认定。
记者联系了关国亮的律师,著名刑事律师许兰亭,许兰亭证实上述事实是真实的。
据媒体披露,关国亮案发缘于新华人寿股东之间的内部纠纷。2005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新华人寿的例行审计中发现了诸多资金运作疑点,结果遭关国亮解聘。这引发了股东对公司治理的极大关注。
2006年,反映新华人寿资金运用违规的举报材料,被有关人员送往各个监管机构。当年12月底,关国亮便被正式免除董事长职务。保监会于2007年5月24日宣布,由保险保障基金以市场价收购新华人寿问题股东手中的股权,解决资金挪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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