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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0天之后,迈克尔·乔丹(下称“乔丹”)状告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一案终于有了新进展。乔丹的诉讼代理君合律师事务所昨日向新快报发来最新进展———国内法院昨日已受理乔丹对乔丹体育提起的诉讼。这意味着该案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诉讼可能导致乔丹体育丧失商标及引起赔偿。
■新快报见习记者 陆琨倩
乔丹体育(微博)称尚未收到文件
乔丹体育昨日下午对本报表示,尚未收到有关诉讼的正式法律文件。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表示,按司法程序,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双方可协商或者法院指定一个举证期限,之后是开庭审理,“一审审理期限6个月”。
乔丹已经对法院受理案件发出声明,“我很高兴,中国法院受理了我的诉讼,以保护我的姓名权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乔丹体育’未经授权使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号码23号,甚至试图用我孩子的名字从事经营活动。我认为中国消费者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不应被误导,他们应该对其购买的商品具有清楚的知情权。”
乔丹同时表示,“对于本案的受理,说明中国认可姓名权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不过,对于受理该案件的法院及具体提出的诉讼要求,乔丹法律顾问的发言人却表示暂不便透露。
“乔丹”品牌建设已花数十亿
本次被起诉的乔丹体育自2000年6月起开始使用“乔丹”作为公司品牌。该公司表示,12年来,乔丹体育已在品牌建设方面直接和间接投入数十亿元。在乔丹体育披露的公开信息中,在2008年-2011年,广告宣传费占公司销售费用的比例都在六成以上,其中2008年更占总销售费用的85.03%;2010年,广告宣传费金额达到1.41亿元。但对记者问及重新打造品牌的代价问题,乔丹体育仅表示,“不知道对方提出了什么诉讼请求,目前来说无法做进一步的判断。”
目前,中文“乔丹”及图形商标分别于2005及2009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也正因如此,乔丹需要诉诸法院。赵占领分析认为,“‘乔丹’作为公司品牌获得核准进行工商登记,并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再加上乔丹只是普通姓氏,这些对乔丹本人确实很不利。至少乔丹通过撤销程序要求撤销商标是极其困难的,因为这要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而商标局又曾认定了驰名商标。所以乔丹选择了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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