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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唯冠诉苹果商标 侵权纠纷案上海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3日 07:18  中国经济网微博

  

  ■本报记者 李 冰

  昨日,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侵犯IPad商标权专用权一案今天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唯冠此次在上海起诉的是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原告唯冠的代理人律师马东晓说,他们的两个Ipad商标在其有效期内。苹果使用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此,他们要求苹果停止销售带有ipad标志的平板电脑,拆除苹果店面等场所含有ipad的标识,销毁含有ipad的宣传品,在全国发行的报纸登报消除商标混淆对唯冠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支付合理开支一万元和本案的诉讼费。

  庭审中,法庭就原告申请针对被告销售行为的“临时禁令”、 被告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提出“中止审理此案”请求进行听证。

  商标归属权也是双方争议焦点之一,被告提供了多份证据。

  除上述重要证词外,唯冠科技还当场出示了公司生产的iPad电脑显示器实物和使用说明书,以此来证实苹果的侵权行为。但苹果方反驳实物并未进入市场销售,不具有真实性。

  这是唯冠起诉iPad在大陆地区经销商的第二次庭审,上周五唯冠在深圳起诉顺电深圳店销售的iPad侵权商标的案件已经宣判,深圳法院判顺电停止侵权,深圳唯冠胜诉。

  谢湘辉律师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对上海的开庭有胜诉的把握。他说,上海的情况和之前在惠州已经宣判的IPAD商标侵权案情况相同。除了在深圳、惠州、上海提起诉讼外,深圳唯冠还将在北京等其他城市对苹果公司提起诉讼;此外,深圳唯冠已在全国40多个城市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查处苹果经销商的侵权行为。谢湘辉认为,唯冠与苹果的商标侵权案不会是马拉松诉讼,应该很快就有结果。

  (责任编辑:袁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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