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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日前颁布9条科技新政,力推科技人员走出“围墙”创新创业。
据了解,新政在鼓励推动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在职创业以及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等方面,拿出了在全国范围内极具突破性和吸引力的举措。
针对目前高校、院所价值目标、考核导向不利创业的现状,新政规定允许和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
新政鼓励创新,让创新者多得利、多受益。新政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了对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的保护及在职创业收入的保护。职务发明成果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工作前提下在职创业,收入也归个人所有。
新政突出支持创业。新政规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按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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