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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涉林农民林业收入占总收入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26日 17:57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月26日电(记者汪伟)记者从辽宁省林业厅了解到,近年来,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极大地激发了兴林富农的内生动力,2011年全省林地开发面积累计达到2150万亩,涉林农民林业收入达到2517元,占其年总收入的31.5%。

  据了解,林权改革让分到林子的农民真正安了心,围绕林上林下做文章,在造林护林的同时,积极发展干坚果经济林、中药材、山野菜等林业产业,探索出林业产业与生态保护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初步形成了生态产业“双赢”格局。

  以林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特色的辽宁省本溪市,林改后全市每年植树造林超过20万亩以上,是改革前10年造林面积的总和,农民人均涉林收入更是达到5178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由40%提高到60%。

  辽宁省长期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实现全省林业大发展,促进林农增收的重要手段来抓。目前,全省林改已累计完成确权面积7878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9.6%,参改林农累计达到434万户,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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