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质检总局提出电梯制造单位要负责电梯质量和安全性能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22日 03:15  人民网-人民日报

  运营单位每日开启电梯应进行试运转

  据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朱立毅)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日前下发指导意见,提出推行由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的制度。

  这份指导意见指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电梯制造单位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责任。

  根据指导意见,制造单位要及时排除电梯突发故障,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要密切跟踪在用电梯运行情况,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通报使用单位采取整改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对存在重大隐患由于使用单位原因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当地质监部门依法查处。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对电梯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运营单位加强日常安全检查,电梯每日开启时应进行试运转,同时加密维护保养频次,加强安全值守监控。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