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月19日电(记者 王圣志)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合肥市对多种特殊病纳入门诊医保待遇,即日起,慢性乙型肝炎被纳入合肥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范围。
“对于慢性乙肝抗病毒门诊治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可达8000元、5300元。”合肥市人保局医保处负责人介绍说,由此,合肥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增至25种,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则增至27种。
慢性乙肝患者报销时应提供最近半年内肝功能、乙肝病毒检测等相关检查材料,由市传染病医院统一收集后,送市特殊病鉴定办公室。只有经过市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审查通过的人员,才可享受慢性乙肝抗病毒门诊治疗待遇。
据介绍,此前,合肥已经调高居民医保多项待遇标准,如提高门诊特殊病待遇,规定在门诊特殊病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内,超过基金支付标准以上但在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报销60%,其中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小儿脑瘫不设基金起付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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