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16日,5.47亿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已发放到全区230万城乡困难群众手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介绍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为进一步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国务院决定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去年12月22日,自治区紧急拨付5.47亿元补助资金,在两节期间向全区230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在元旦春节期间,为230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时效性都比较强,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紧急召集自治区有关部门,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迅速研究制定了补贴发放办法和工作措施,并将补助资金紧急拨付各地。同时要求全区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公开补贴标准和范围,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在2012年1月1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城乡困难群众手中,让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民政厅派出14个督察组,督促各地迅速开展发放工作。
截至1月16日晚,民政干部、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已将5.47亿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全区230万城乡困难群众手中。
据悉,此次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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