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已经进入最终仲裁阶段的王老吉商标案,近日又有新动向。 传红罐王老吉的拥有者加多宝集团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提出了新证据———因为签补充合同的人并非已被判刑的原广药总经理李益民,而是当时广药集团的董事长蔡志祥,因此,补充合同或并不是非法所得。记者也就此致电咨询加多宝集团首席传讯代表,但其并未接听。而广药集团则坚称合同为非法所得。
广药集团内部人士强调,合同都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如果上述说法是加多宝集团自己提出来的,则完全站不住脚。据该集团的历史存档资料显示,当时是全权委派了李益民负责王老吉商标的合同谈判事宜。(庞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