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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挪公款炒股 事后悄悄还回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4日 03:30  汉网-武汉晚报微博

  私挪公款炒股

  事后悄悄还回

  据大连新闻网昨日消息 日前,大连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挪用资金案,被告人李某因挪用公司资金炒股被起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今年四十多岁的李某,十多年前应聘成为大连一家公司的财务经理,收入不错,在单位的口碑也很好。可好景不长,在公司工作了数年后,李某迷上了炒股,并投入了不少积蓄。眼见股市有利可图,他便打算用公司的钱来炒股。这天,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从公司提走了30万元现金,存入自己的账户用于炒股。起初,并没有人注意到这一情况。当年年末的时候,李某炒股赚到钱,便偷偷将私自挪用的30万元又送回公司。本以为将事情做得天衣无缝,但最终还是被公司的人发现了。很快,公司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李某也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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