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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省市获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4日 03:23  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1月13日讯 记者黄晓芳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天宣布,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此下发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建立专职工作队伍,安排试点工作专项资金,抓紧组织编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进度安排,方案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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